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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印發全省生產經營單位 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4-24
贛安監管人字〔2017〕54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印發全省生產經營單位
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安監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
現將《全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安監局
2017年4月20日
全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全省安全生產態勢不斷趨好,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和2016年度國務院安委會考核省政府工作內容,經研究決定,全省從5月初至8月底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專項檢查。特制定如下專項檢查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造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為首要任務,圍繞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培訓主體責任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情況開展專項檢查,不斷增強“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意識,持續強化安全培訓在預防生產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預防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安全培訓工作堅持落實“兩個責任”,即“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政府部門監管責任”。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履行安全培訓工作的職責,組織從業人員參加相關安全培訓,“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要依法開展培訓工作,嚴格按照培訓大綱及相關要求組織培訓工作,提高安全培訓質量;安全培訓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履行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強化安全培訓基礎建設,按照考試考核要求組織學員參加考試考核,做到依法培訓,依法取證。通過專項檢查提高安全培訓意識和安全監管能力。
三、檢查范圍
此次專項檢查的范圍為全省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安全生產培訓機構。
四、檢查內容
(一)生產經營單位檢查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制度和年度培訓計劃制定情況,廠級、車間、班組培訓開展情況,重點檢查崗前培訓開展情況;
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生產經營單位內部全員安全培訓開展情況,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
4.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對從業人員進行的專門教育培訓記錄情況;
5.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教育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
6. 職工安全培訓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檢查內容
培訓場地條件、培訓機構師資配備、教學和實習實訓設施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書面向所在地安全監管部門報備情況;建立培訓管理制度情況;教學組織管理情況;按照培訓大綱,采用通便教材開展安全培訓情況;建立培訓檔案情況;培訓保障情況;學員管理情況;培訓機構考試通過率等情況。
五、檢查步驟
本次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采取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自查;省、市、縣(市、區)安監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分級檢查的方式進行。分為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自查;省、市、縣(市、區)安監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專項檢查;以及總結提高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5月2日至5月20日)
各生產經營單位和培訓機構按照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要求,做好本單位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等情況自查工作,整理匯總相關資料備查。同時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要邊查邊改,完善相關資料。
(二)專項檢查階段(5月22日至7月10日)
省局負責組織對中央駐贛企業、省屬國有企業集團安全生產培訓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集團安全培訓計劃及專項投入,培訓機構培訓質量及有關考試考核工作情況。
設區市安監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中央駐贛、省屬集團分公司及其所屬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全面檢查轄區內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培訓開展情況以及“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縣(市、區)安監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培訓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崗前安全培訓情況。
省、市、縣(市、區)專項檢查中,對查出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程序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該整改的限期整改,該處罰的要依法嚴厲處罰,該停產的堅決停產。要求企業詳細填寫《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持證情況統計表》,7月21日前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持證上崗專項檢查匯總表》上報省安監局人事處,聯系電話:0791-85257028。電子郵箱:chenb@jxsafety.gov.cn
(三)總結提高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
省、市、縣(市、區)安監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總結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工作,形成書面總結報告。并對企業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出具《整改復查意見書》,對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給予相應處罰。通過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工作,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安全意識,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和安全生產培訓行為,全面推進安全培訓工作邁上新臺階。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安全培訓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是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從源頭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根本措施。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要盡快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專項檢查時間、內容、數量、效果“四落實”,省局將此次專項執法檢查納入對設區市監管部門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
(二)聯合執法,抓好整改。安全生產培訓專項檢查要與其它安全執法檢查結合起來,既要保證本次檢查不走過場,查細查實,又要防止多頭重復檢查,不干擾生產經營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明確整改時限,切實把專項檢查作為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途徑,作為促進生產經營單位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的重要措施,真正實現以檢查促培訓、以培訓促提高、以提高保安全的行動效果。
(三)強化宣傳,跟蹤督查。要充分發揮信息化媒體作用,大力宣傳本次專項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對專項執法檢查中查出的典型違法違規案例進行曝光,形成強大輿論聲勢。省、市、縣(市、區)安監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執法檢查記錄,每階段填寫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專項檢查匯總表》,報送省安監局人事處,并及時跟蹤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切實做到“檢查一個、清楚一個、完善一個”。
附件:1.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持證情況統計表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持證上崗專項檢查匯總表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專項檢查匯總表、培訓機構安全培訓專項檢查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