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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上栗縣 金鳳出口花炮廠“2·5”燃爆事故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8-02-06
贛安辦字〔2018〕11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上栗縣
金鳳出口花炮廠“2·5”燃爆事故的通報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9時10分左右,上栗縣金鳳出口花炮廠成品庫發生燃爆,目前造成1人失聯。事故發生后,省委鹿心社書記、省政府劉奇省長、吳曉軍副省長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強調指出:安全生產一定要嚴而又嚴、細而又細、實而又實;要迅速核實情況,查明原因,做好輿情導控;要舉一反三,認真排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穩定。
為汲取事故教訓,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遏制和防范事故,遵照省政府領導指示,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強化旺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舉一反三,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一是要迅速開展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趕訂單超員超量超時組織生產情況,督促企業根據庫存情況合理安排、以庫定產;二是要科學制定春節時期停產方案,督促企業做好停產前期準備工作,要將生產線上成品、半成品和藥物清理處置入庫,搞好環境衛生,同時做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值守工作。春節停產期間一律采取上封條、上鎖、斷電、視頻監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落實專人負責監督停產到位。三是要強化對證照到期企業的安全監管,重點排查是否有非法組織生產行為,同時指導企業對殘余半成品、藥物進行妥善處理,對許可證到期前生產的成品合理處置,嚴禁企業整改期間儲存半成品、成品、原材料及危險性藥物。四是繼續保持打非高壓態勢,重點排查縣鄉結合部、插花地帶,尤其前期退出關閉企業要重點進行“回頭看”檢查。
二、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環節的監督檢查
各級安監部門要積極會同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進一步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環節的監督檢查。要督促指導企業認真應用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產品標識和流向登記,不得銷售和購買未按要求進行標識和登記流向的產品;要加強對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的監管,嚴禁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超許可范圍經營,嚴禁采購、銷售非法和假冒、偽劣、超標產品;嚴禁倉庫超量儲存、超員作業和在庫房內拆箱分裝;嚴禁集中連片經營、走街竄巷銷售,嚴禁煙花爆竹零售點超量存放、使用明火;要宣傳和引導消費者購買和燃放屬個人燃放的合格產品,確保燃放環節安全。
三、強化春節后復產驗收標準把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后復產驗收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強對企業重點設備設施、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檢查,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節后復產檢查驗收工作,要認真督促企業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中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認真組織整改。復產驗收工作要嚴格執行“十不準”要求,堅持落實復產驗收工作責任制,按照“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認真開展復產驗收工作,要堅持成熟一家,驗收一家,通過一家,切實做到不安全不復產。對因擅自降低驗收標準、把關不嚴,復產后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將該企業納入黑名單,依法依規處理。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舉一反三,統籌推進其它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要以“嚴、準、狠、實”的工作作風,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持續深化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涉氨制冷、涉爆粉塵、有限空間作業等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不斷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