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 加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9-09
贛安辦字〔2016〕37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
加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的指示精神,確保全國綜治工作“南昌會議”期間安全穩定,結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6〕95號)要求,現就切實加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地務必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依法落實縣、鄉兩級政府的打非主體責任,在9月中旬至全國綜治工作“南昌會議”結束,在本轄區范圍內集中開展一次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認真分析當地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和企業違法違規現狀,切實增強“打非治違”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使命感。針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主要集中在農村,以家庭作坊式生產為主,以及隱蔽、分散的特點,既要重點集中開展打非專項行動,又要全面清剿盲區死角。在煙花爆竹產區和非法生產問題突出的地區,要設立專門的“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由縣(區)和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負總責。
二、強化措施落實
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安監、公安、工商等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檢查,嚴密防范非法生產經營死灰復燃;重點打擊“一條龍”非法生產經營窩點、下發下手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超期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進一步完善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機制,落實“打非”責任,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和媒體曝光力度;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同時要加大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監管執法力度,加強源頭管理,嚴厲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活動。
在“治違”工作中,各地要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未批準復產、許可證過期和被暫扣、責令停產企業的檢查;尤其針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三超一改”、轉包分包、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冒牌生產以及生產超規格、超藥量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予以重點打擊;督促企業做好“三庫”和爆竹配裝封一體機等關鍵生產設備設施等硬件的安全監管。對存在“轉包分包”、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及擅自增建工庫房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一律先行責令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堅決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省公安廳、省安監局近期將對各地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明查暗訪,以督促各地切實加大執法力度。
三、強化責任追究
各地要依法加大對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參與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活動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從嚴處罰,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對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人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要求,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除對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依法處罰外,還要嚴格落實行政監管問責制度,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特別是引發事故的地區進行警示和掛牌督辦,對相關失職瀆職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信息報送
各地要切實強化信息報送工作,要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及時將本地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情況以及在開展“打非治違”中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等情況及時上報。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至至全國綜治工作“南昌會議”結束,建立每日報告制度,請各設區市安委辦于每日17時前向省安委辦報送相關情況。
聯系人:省局煙花爆竹處李耀旭,電話:0791-85257058,郵箱:yhbz@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