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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云南省3起煤礦較大事故通報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7-11
贛安辦字〔2016〕27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云南省3起煤礦較大事故通報的通知
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委會,省能源集團公司:
現將《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云南省3起煤礦較大事故的通報》(安委辦〔2016〕4號,簡稱“通報”)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報”的要求,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6〕81號)精神,淘汰退出落后小煤礦,從源頭消除事故隱患;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嚴厲打擊煤礦違法違規生產行為;按照“一地一策、一礦一策、一災一策”和“全覆蓋、零容忍”的要求,持續推進煤礦重大災害防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不斷夯實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基礎。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