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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落實全國煤礦重大災害防治 工作推進會議精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02
贛安監管(辦)字〔2016〕58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落實全國煤礦重大災害防治
工作推進會議精神的通知
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能源集團公司:
現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落實全國煤礦重大災害防治工作推進會議精神的通知》(煤安監司函辦〔2016〕12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加強全省煤礦重大災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認真組織學習。各產煤設區市、縣(市、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本部門干部職工和轄區內各煤礦企業(包括省屬煤礦,下同),認真學習《通知》和黃玉治同志在煤礦重大災害防治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請自行到國家煤監局網站上下載),深刻領會文件和領導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做好煤礦重大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
二、進一步細化方案。各產煤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縣(市、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轄區內各煤礦企業,按照“一地一案”、“一企(礦)一策”的要求,圍繞煤礦通風管理和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防滅火方面、頂板管理、提升運輸等方面,制定完善本部門、本企業重大災害防治實施方案,細化具體措施,切實使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確保將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人員。各部門、各煤礦企業實施方案要逐級報備。
三、扎實開展重大災害防治工作。各煤礦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重大災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和《江西省煤礦重大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認真分析本企業在重大災害防治上存在的突出矛盾與問題,開展全面、徹底的排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逐項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和具體防治措施,全面落實防治責任,扎實進行治理,確保取得實效,堅決防范事故的發生。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和轄區內煤礦實際,積極采取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重大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煤礦做好重大災害防治工作;對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要嚴格按照規定,依法責令煤礦全礦或區域停產整改(整頓),加強跟蹤督辦,確保整改到位;及時總結并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以點帶面,進一步促進重大災害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及時調度進展情況。按照國家煤監局“半月一調度、每月一上報”的要求,各產煤設區市、縣(市、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及時調度掌握轄區內各煤礦企業重大災害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連同電子版上報至上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重大災害防治情況進展統計表(附件2)每半個月上報一次,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上報至省安監局的時間為每月16日前和次月3日前;煤礦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督辦情況(附件3)和重大災害防治工作正反典型材料每月上報一次,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上報至省安監局的時間為次月3日前。省能源集團公司也要及時調度匯總所屬煤礦工作進展情況,并按照上述時間要求, 及時將重大災害防治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煤礦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督辦情況、重大災害防治工作正反典型材料報省安監局。
省安監局聯系人:黃安萍、余曉勝
電 話:0791-85257298、85257187(均帶傳真)
電子信箱: anping@jiangxi.gov.cn
yxs@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