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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公布一批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監管執法案例
發布時間:2022-03-25
為持續保持安全生產監管的高壓態勢,切實發揮執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提高企業尊法守法意識。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工作安排,近日對外公布一批我省各地應急管理部門查處的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監管執法案例。
一、廣豐區排山鎮陳美珠煙花爆竹零售店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許可證載明限量案
2021年12月14日,上饒市廣豐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廣豐區排山鎮陳美珠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銷售場所內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的限量。
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廣豐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店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進行立案查處,已對該店作出處人民幣壹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都昌縣旺星貿易有限公司在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倉庫以外儲存煙花爆竹案
2022年1月4日,九江市都昌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都昌縣旺星貿易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載明的倉庫以外儲存煙花爆竹2000余件。
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都昌縣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進行立案查處,已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三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興國縣城崗鎮黃遠華煙花爆竹零售店無證經營案
2022年1月,贛州市興國縣應急管理局在信訪舉報核查中,發現興國縣城崗鎮黃遠華煙花爆竹零售店無證經營(原經營許可證過期失效)。
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責令該店立即停止非法經營活動,并進行立案查處,已對該店作出處人民幣伍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壹仟貳佰伍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