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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會印發安全生產大排查集中行動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16-11-30
11月28日,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省安委會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大排查集中行動工作方案》(贛安〔2016〕12號,以下簡稱《方案》),對大排查行動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方案》明確了大排查的時間、范圍和重點內容。本輪大排查行動從即日起至明年全國“兩會”結束,范圍包括全省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內容包括各單位需排查的7項共性內容,以及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建筑施工、特種設備、道路和水上運輸、民爆器材等重點行業領域需排查的個性內容。
《方案》明確了大排查行動方式。通過結合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突出企業、政府、部門三個層面,堅持企業全面自查與政府及部門重點督查相結合。在企業層面,開展“一承諾、兩典型,一整治、兩行動”活動,切實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政府層面要求市、縣(區)、鄉鎮政府開展全方位、全過程排查檢查,在元旦、全國“兩會”前后,省安委會將組織11個綜合督查組開展綜合督查;部門層面要求監管部門按照“三個必須”的原則,采取明察暗訪、抽查互查等多種方式加強檢查督導。
《方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強化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加大宣傳,引導社會參與;嚴格執法,確保排查實效;嚴格紀律,嚴肅責任追究;標本兼治,構建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重特大事故,確保歲末年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