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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技術和管理標準 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發布時間:2016-04-07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如何來保障,那就必須有底線。 底線是什么?
江西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中心主任黃同林認為,那就是標準、規范,這些就是企業必須遵循的最低要求,否則就有可能釀成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是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必要手段,事中事后如何監管,依據是什么,那也是必須依據標準,不能監管人員自己說了算,必須要按標準規定的內容進行監管,做到有理有據。因此,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體系的建立,是提高企業本質安全的必要途徑,也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力保障。
3月23日,全國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兆前強調,把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建設作為一項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的工作,擺到重要位置上來。
事實上,我省在安全標準化建設上,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13年6月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規范》,該規范系由我省制定的,是我國第一個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方面的國家標準,填補了國內空白。《煙花爆竹 煙火藥危險性分類定級方法》是安全生產的行業標準。另外,我省的12個地方標準,也已經陸續實施。
從本期開始,《江西安全生產》專刊,將關注我省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上所取得的成就。
鎢礦事故頻發 標準化建設亟待解決
鎢是稀有金屬,也是重要的戰略物資。但是經過近百年的開采,淺部易采鎢礦床所剩不多,面臨的將是大量貧、細、雜的黑白鎢混合礦床以及深部鎢礦床,開采過程中極易發生安全事故。
2008年11月20日晚,贛州市龍南縣一鎢礦發生一起事故,正在井下作業面工作的4名礦工被困。初步認定,該開采作業區由于結構疏松、巖石破碎等作用,致使下部已采空的采場坍塌,導致本中段沿脈巷道堵塞。
從2003年至2010年,類似的事故在江西時有發生。據省安監局的數據顯示,這期間,贛南鎢礦山在地下開采生產作業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共89起,共造成96人死亡,平均每年發生12.7起死亡事故,平均每年死亡14人,安全形勢嚴峻。
來自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西鎢業集團有限公司、崇義章源鎢業有限公司等大型鎢業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分析報告顯示,造成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的物質狀況、管理監督上的缺失等,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企業在安全責任體系、隊伍建設、生產設備設施、作業管理、隱患排查和治理、危險源辨識與風險控制、職業健康、應急救援、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等方面未能實現標準化。
因此,如何能安全高效開采出鎢資源已成當務之急。而當時國內外尚無針對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的相關標準,因此,制定符合我國國情和中國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的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規范的技術要求和標準,則提上了議事日程。
2009年,贛州有色冶金研究所聯合江西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向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提出制定國家標準《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規范》申請獲得批復,項目完成年限為2011年。
結合實際 制訂針對性標準
標準的制訂,面臨著一系列的困難和問題。
礦山作業是一個高危行業,特別是地下鎢礦山,涉及到地質、采礦、通風、運輸、安全、機械和電氣、爆破、環境保護及企業管理等多方面內容,勞動強度大,作業條件差,不安全因素多,工作場所及工作本身都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尤其是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西鎢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礦山均為開采上百年的老礦山,開采相對條件較差,井下作業面空間狹窄,井下礦塵、火災、水災、頂板事故、井下爆破、機電設備等都直接威脅礦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如何能有效針對鎢礦山地下開采過程中極其復雜環境下實現安全標準化、規范化是本標準制定的難點。
如何突破并找出鎢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存在的共性問題,也成了科研人員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當時,我們為了找出一些共性問題,深入一些鎢礦山企業了解情況。”江西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海港介紹說,2010年,他們在國內一家民營鎢礦企業調研時就發現,工人素質比較差,執行力度差,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在國家標準的制訂過程中,他們就提出要多次對一線的工人進行教育和培訓,實行目標管理,對于沒按操作規程處理的工人,要進行處罰等。
類似的問題,標準編制小組成員通過前往贛南鎢礦山一線跟班作業,并多次與江西下壟鎢業有限公司、漂塘鎢業有限公司等礦山管理人員及一線作業人員召開座談會,從礦山企業地下開采生產實際出發,找出鎢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存在的共性問題,提出標準草案。
為了使標準更切合實際,贛州有色冶金研究所與江西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中心認真研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 16423-2006)等文件的基礎上,標準編制小組成員向江西鎢業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湖南柿竹園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等國內主要鎢礦山生產企業發出調研函,通過技術查詢、現場調查等方式了解國內鎢礦山企業實際生產安全狀況、安全規定及應用發展趨勢,以與時俱進、切合實際、合理利用資源、促進科技進步、促進安全生產、滿足市場需要、獲取最大社會綜合效益為基本原則,確保符合我國鎢礦山地下開采生產實際,充分反映了當前國內礦山各生產企業的技術水平,促進安全生產,宜于企業應用。
形成初稿后,標準編制小組又向國內48家主要鎢礦山生產企業、科研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發出征求意見函,收到意見和建議51條,根據這些意見進行修改后在中國有色金屬標準質量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了國家標準《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規范》。
有章可循 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發生
“該標準為我國第一個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方面的國家標準,填補了國內空白。”李海港說,而之前尚無國際、國內通行的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標準,我國長期以來都是鎢資源生產大國,因此,我國制定的鎢礦山地下開采安全生產標準就是國際通行的標準。
李海港進一步解釋稱,本標準充分考慮了我國鎢礦山企業生產體系和工藝技術水平狀況及應用企業的要求,其發布實施后為鎢礦山制定或修訂出了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目標管理、教育與培訓、設計、施工、生產、應急管理、安全報告與統計分析等過程中的規章制度提供了標準依據,規范了鎢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實現了礦山安全生產全過程的規范化、標準化,提高了企業職工的安全素質,有效遏制重大、特大事故,達到了強化源頭管理的目的,為保護寶貴的戰略性資源起重要作用。
江西下壟鎢業有限公司,便是標準化建設發展的樣板。據悉,該公司通過應用該標準,實現了礦山安全生產的規范化、標準化,連續十多年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事實上,該標準于2013年6月9日發布、2014年2月1日起實施以來,已經在我國鎢礦山地下開采企業實際應用兩年以上,得到了江西下壟鎢業有限公司、江西漂塘鎢業有限公司、江西大吉山鎢業有限公司、江西鐵山垅鎢業有限公司、江西畫眉坳鎢業有限公司、江西滸坑鎢業有限公司、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有限責任公司等省內主要鎢礦山生產企業的普遍認可。
數據顯示,江西漂塘鎢業有限公司,標準應用兩年來,共消除安全隱患50余起,節約費用300余萬元: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有限責任公司標準應用兩年來,共消除安全隱患43起,節約費用500多萬元。
而據省安監局統計,2014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間,江西省鎢礦山企業發生死亡事故為6起,6人死亡。與標準發布實施前相比,無論是事故起數還是死亡人數均出現大幅下降,獲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顯著的社會效益。而且,據調查,發生死亡事故的鎢礦山均沒有按照本標準所規定的相關內容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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