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三氯氫硅2萬噸、硅烷偶聯劑1.2萬噸生產裝置(一期工程)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18-01-2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產三氯氫硅2萬噸、硅烷偶聯劑1.2萬噸
生產裝置(一期工程)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專家評審意見
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于2018年1月23日組織有關專家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三氯氫硅2萬噸、硅烷偶聯劑1.2萬噸生產裝置(一期工程)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召開技術評審會。專家組認真聽取了評價單位對企業安全設施評價情況的匯報,并對《報告》進行了細致審閱,一致認為:
一、公司地址位于湖口縣金砂灣工業園。本次評價范圍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三氯氫硅1萬噸、硅烷偶聯劑0.6萬噸、鹽酸0.16萬噸生產裝置及其配套公用、輔助設施,企業現有伽馬-1車間生產設施基本拆除(管線已進行隔斷),氯化氫反應爐拆除2臺(余1臺),其余生產設施未變。企業已拆除的裝置和其它產品不在本次評價范圍。企業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2012]0684號。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至有效期至2018年3月23日。上述裝置涉及儲存、使用液氯、氫氣、氯化氫、三氯氫硅、四氯化硅、甲醇、乙醇、氯丙烯、氮、鹽酸、正硅酸甲酯、正硅酸乙酯、氯鉑酸、硫脲、甲醇鈉甲醇溶液、乙醇鈉乙醇溶液、甲基二氯硅烷氯等危險化學品。項目存在火災、爆炸、中毒、腐蝕等危險有害因素。
二、該《評價報告》應作進一步完善、補充:
1、報告應明確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完善企業現狀圖紙及附件。核實企業三年來生產裝置及周邊變化情況,明確企業周邊環境、內部設施變化情況;
2、完善生產過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描述和評價內容(如氯化氫制備);
3、核實制氫、氫氣壓縮等裝置的控制系統介紹及滿足性分析,核實液氯是否采用萬向節充裝裝置。補充企業安全設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評價;
4、核實重大危險源辨識,明確重大危險源的檢測監控系統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核實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檢測監控措施;
5、核實粉塵爆炸區域的電氣防爆等級是否滿足要求。企業應提供可燃、有毒氣體的安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補充儀表校驗、儀表運行的有關記錄。企業應按評價報告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6、專家提出的其它意見。
專家組成員: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