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線上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3-25
保證每日24小時在線服務。對培訓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響應時間不超過2小時,解決問題不超過3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平臺運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培訓檔案并妥善保管備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檔案保存時間不少于6年,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檔案保存時間不少于3年,確保在線培訓過程可查詢、可追溯。培訓檔案應包括學員基本信息、培訓課件內容、課程設置、學時記錄方式以及其他培訓檔案。平臺運營單位根據培訓結果如實出具參加線上培訓的證明。
第十六條 平臺運營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采取虛假、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二)亂收費或者只收費不培訓;
(三)協助學員代學或發現學員有掛機、代學等行為而不制止、不處理;
(四)擅自修改培訓數據,提供虛假培訓證明;
(五)線上培訓內容、時長不符合培訓大綱要求;
(六)其他弄虛作假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文件要求的行為。
第三章 課程管理
第十七條 線上培訓課程上線前,線上培訓平臺應當對課程內容、形式、意識形態、視頻格式、視頻質量等進行審核。使用線上培訓平臺開展培訓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應對平臺課程進行審核,確保課程內容、形式、意識形態、視頻格式、視頻質量、版權等符合要求,并對線上培訓教學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十八條 線上培訓課程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設置。“三項崗位”人員的培訓,按照應急管理部和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及有關標準實施。課程內容涉及的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實施后,相關的課程應在2個月內進行更新、完善,技術標準等發布后,相關的課程內容應在3個月內進行更新、完善。
第十九條 線上培訓課程以學時為計算單位,課程時長可累積計算,每學時不少于30分鐘。線上培訓學時可按同等時長計入安全生產理論知識培訓學時,線上培訓學時與線下培訓學時具有同等效力,線上、線下理論培訓學時占比按相關文件執行,學員每日培訓總學時不得超過12學時。不得通過線上開展實際操作培訓。
第二十條 線上培訓課程設置應至少包含一個完整行業領域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特種作業人員的模塊內容。各模塊應有索引及簡介,便于學員快捷找到所學內容。
第二十一條 線上培訓課程以視頻、音頻、圖文等多媒體形式呈現,表現方式可多樣化,包括專家授課、案例分析、2D/3D動畫、情景劇等。其中案例分析應與所授工種相匹配。
第二十二條 線上課程質量要求圖像清晰,畫面亮度、灰度適宜,色彩選取符合視覺要求,無抖動、無傾斜、無變形;曝光適當,還原性好,無偏移、無跳幀、失幀現象,視頻播放流暢;視頻畫面與音頻同步,無明顯的超前或滯后現象;聲音清楚,無明顯失真、放音過沖、過弱和雜音;無冗余畫面和課程無關的畫面等。
第二十三條 線上培訓平臺應設立互動交流空間并建立培訓課程質量反饋制度,學員可對學習內容、課程設置、教師講授等按平臺設置客觀評價內容進行評價。平臺運營單位對于學員滿意度低或質量較差的課程要及時下架更新。
第四章 學習管理
第二十四條 線上培訓平臺應支持多終端學習和完善、流暢的學習流程,具體功能包括用戶注冊管理、班級管理、課程資源管理、考試測評管理、學時統計等功能。
第二十五條 線上培訓平臺應具備實名注冊功能,能夠對身份信息進行校驗,具備培訓及測試全流程應用人臉識別、學習圖像抓拍等防代學防掛機技術,防止出現代學等作弊行為。發現學員在線學習時作弊的,線上培訓平臺應取消其全部培訓學時,對證書已發放的,應立即撤銷其證書。
第二十六條 學員完成線上課程學習并測試合格后,線上培訓平臺可實現學時查詢和學時證明實時生成、下載、打印等學時管理功能。學時證明有效期為12個月。
第五章 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 平臺運營單位應建立學員學習電子檔案,學習信息實時記錄,包括身份信息、工作單位、學習內容、學習時間、學習時長、學習完成情況、測試情況、人像抓拍圖片、學時證明等。
暫停業務或申請退出的平臺運營單位應與相關線下培訓機構、考試機構做好檔案交接工作。
第二十八條 平臺運營單位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對所收集學員個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證檔案信息安全。按有關規定使用學員信息,不得擅自將檔案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因平臺運營單位原因導致學員檔案信息泄露,將依法追究平臺運營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平臺運營單位應當接受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并提供學員報名信息、所在學習的班次、學習時長及進度、最終完成的學時及學習內容情況、學員對課程的評價反饋情況等信息查詢權限。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加強線上培訓監督管理,各安全培訓機構不得使用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線上培訓平臺開展培訓。
第三十條 省應急管理廳每年組織對線上培訓平臺開展條件評估、檢查,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線上培訓平臺引導其退出培訓市場,不斷激勵平臺運營單位提升培訓質量和效果。
第三十一條 對于不符合安全生產線上培訓從業條件,或有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平臺運營單位,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移交同級公安部門依法打擊。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二條 我省范圍內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線上培訓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安全生產線上培訓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線上培訓平臺評估表
附件
線上培訓平臺評估表
評估內容 | 評分細則 | 分值 | 得分 |
《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網絡培訓平臺管理規范》(DB36/T 1707-2022)附件《線上培訓平臺評估項目表得分》 | 得分80分以下的。 | 否決 | |
評估項目表得分80分及以上的,按分數折算。 | 50分 | ||
信訪舉報 | 一年內被信訪舉報兩次并查實。 | 否決 | |
信息泄露 | 因技術漏洞原因,造成學員信息泄露的。 | 否決 | |
平臺“三項崗位”培訓人數 | 培訓人數0.5萬以下的,該項得3分;培訓人數0.5-1萬的,得6分;培訓人數1-2萬的,得9分,培訓人數2-3萬的,得12分,培訓人數3萬及以上的,得15分。 | 15分 | |
平臺“三項崗位”學員考試通過率 | 通過率70%以下的,該項不得分;通過率70%-80%的,得3分;通過率80%-85%的,得6分;通過率85%-90%的,得9分;通過率90%-95%的,得12分;通過率95%及以上的,得15分。 | 15分 | |
其他 | 1.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每發現一次扣10分。2.有下列行為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線上培訓內容、時長不符合培訓大綱要求;課程更新不及時的。 | 20分 |
備注:平臺“三項崗位”培訓人數和學員考試通過率統計周期為一個周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