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華茂鎢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8858.45萬元,屬于江西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獨資。 江鎢控股集團以贛州華茂鎢材料有限公司為承建單位,整合集團目前散、小、弱的鎢冶煉企業,實施集團內部仲鎢酸銨、偏鎢酸銨與氧化鎢產品的整合,形成擁有從鎢精礦→仲鎢酸銨→氧化鎢/偏鎢→鎢粉→碳化鎢粉完整的鎢材料產業鏈,解決集團鎢產業小、散、弱的局面,將華茂公司打造成產能上規模,產品質量國內領先的旗艦型鎢企業。 江鎢控股集團按照“十四五規劃”及鎢產業鏈整合計劃,擬在贛縣區稀金新材料產業園總投資4.5億元建設年產5000噸偏鎢酸銨15000噸氧化鎢搬遷技改項目,于2023年6月21日取得了贛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下發的《江西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統一代碼為2305-360795-07-02-588453,符合項目備案有關規定。 根據贛州華茂鎢材料有限公司規劃,在贛州市贛縣區贛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洋塘工業園內投資4.5億元建設年產5000噸偏鎢酸銨15000噸氧化鎢搬遷技改項目。該項目規劃用地面積22054.34m2(約33.08畝),總建筑面積15323.69m2,新建主廠房(偏鎢生產車間、氧化鎢生產車間)、氨水儲罐區、輔助用房(污水處理間、消防泵房、配電房)、消防水池及循環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相關配套設施。偏鎢酸銨生產系統:以仲鎢酸銨(APT)為原料,加熱離解APT,使其失去部分氨和結晶水,轉化為易溶于水的偏鎢酸銨(AMT),過濾除去不溶性雜質后,經蒸發結晶或噴霧干燥即可得到AMT;主要建設內容包括:APT存儲、APT離解、離解料浸出、精濾、濃縮、噴霧干燥、氨溶、自動包裝等。氧化鎢生產系統:以仲鎢酸銨(APT)為原料,加熱煅燒APT,使其失去氨和結晶水,得到氧化鎢;主要建設內容包括:APT存儲、APT煅燒、篩分、自動包裝等。 華茂鎢業公司為打造從鎢精礦→仲鎢酸銨→氧化鎢/偏鎢→鎢粉→碳化鎢粉完整的鎢材料產業鏈,鎢粉、碳化鎢粉于2021年9月29日立項,目前已投入生產。本項目屬于鎢冶煉過程的中間環節,鎢粉、碳化鎢粉項目的前段工序,行業代碼和類別:[C3231]鎢鉬冶煉。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1]第49號修訂),鎢鉬冶煉屬于限制類中的“鎢、鉬、錫、銻冶煉項目(符合國家環保節能等法律法規要求的項目除外)以及氧化銻、鉛錫焊料生產項目,稀土采選、冶煉分離項目”項目。根據贛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要求批準我市鎢冶煉行業優化升級規劃方案的請示》(贛市工信文[2018]9號)、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江西省工信委關于對贛州市鎢冶煉行業優化升級規劃方案的批復》(贛工信有色[2018]2號)、《鎢行業規范條件》,本項目屬于實施優化升級的代表企業和項目。同時,本項目生產工藝屬于符合國家環保節能等法律法規要求的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同時經查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本項目也不屬于禁止類和鼓勵類,屬于允許類。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的規定,本項目使用的原輔材料屬于危化品有氫氣、天然氣、硝酸、氨(氨氣、氨水)、氮氣[壓縮的],其中氫氣、天然氣、氨氣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硝酸屬于易制爆化學品,氨氣屬于高毒化學品、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劇毒化學品、監控類化學品等;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本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機械傷害、觸電、灼燙、中毒窒息、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淹溺、起重傷害、噪聲與振動、高溫與熱輻射等其他傷害。 因環保政策的要求,擬建項目回轉爐、離解爐擬設置配套的氨回收裝置,回收氨尾氣,得到的氨水(5%、20%)。企業已承諾,本項目氨(氨氣、氨水)為APT解離、回轉爐煅燒過程中,分解產生的氨,經氨回收系統得來,非液氨。氨回收系統得到的氨水(5%、20%),全部返回工藝中,用于渣料的氨溶等,詳見附件。 該項目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中間產物氨水全部返回工藝中,因此,本項目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及《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的規范標準,贛州華茂鎢材料有限公司不屬于使用許可證適用行業,且涉及物料氫氣的年使用量未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的要求,本項目應進行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以確保工程項目的設立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確保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工程項目在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