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罐區技改工程建設項目
發布時間:2020-07-3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罐區技改工程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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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8日,屬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注冊資本85645834元,占地36666.6m2。公司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法人代表:王小強。經營范圍:食品添加劑“三氯蔗糖”(有效期至2021年6月19日)、甘氨酸、精細化工產品、原料藥的研發、生產、銷售;國內貿易、信息查詢;對外投資;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首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于2018年12月7日換取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的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12]0727號,許可范圍:三氯蔗糖(1500t/a)、鹽酸(副產品,10020t/a)***。
該公司現有裝置為年產1500噸的三氯蔗糖生產裝置,現有生產裝置涉及氯化危險工藝,設置了安全聯鎖控制系統。
為了提高化學品儲罐區的安全可靠運行,確保罐區的間距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減少儲罐的數量,由于該公司現有的罐區儲罐容積較小,該公司為了滿足生產的需要,決定將原有的小儲罐改為大儲罐,同時將原有的罐區中的酸堿儲罐和易燃液體儲罐分開設置。該公司罐區技改工程于2020年3月25日在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科技管理局取得江西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統一代碼為:2020-360861-14-03-008402。
該項目將原有的201A儲罐區改為201A儲罐區、201B裝卸區、201C酸堿罐區、204甲液回收裝置區中間罐組,同時建設308機柜間和309車間辦公室。
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該項目位于江西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內。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改委令第29號),該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為允許類,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DMF、回收DMF、甲醇、回收甲醇、乙酸乙酯、環己烷、醋酸酐、醋酸丁酯、三氯乙烷、液堿、氨水、氯化亞砜、鹽酸、廢甲液(10%~15%的DMF)等。該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該項目201A儲罐區儲存單元、204甲液回收裝置區中間罐組儲存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該項目甲醇、乙酸乙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涉及的DMF、甲醇、乙酸乙酯、環己烷、醋酸酐、醋酸丁酯、三氯乙烷、液堿、氨水、氯化亞砜、鹽酸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中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6號、77號修訂)、《危險化學品 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的要求,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罐區技改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評價工作。組織評價組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技術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對擬建現場進行了勘查,并對類似項目進行了類比調研。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分析,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評價方法,對工程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在此基礎上,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79號令修改)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的要求,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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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黃香港、蘇睿劼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馬程、黃香港、謝寒梅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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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5;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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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罐區技改工程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項目性質:技術改造項目
項目擬建地點: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
項目投資:總投資515萬元,安全設施擬投入125萬元。
法定代表人:王小強
改造項目總平面布置圖設計單位: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特種物料辨識
該項目氯化亞砜屬于監控化學品。
該項目鹽酸、醋酸酐屬于易制毒危險化學品。
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該項目甲醇、乙酸乙酯屬于重點監管的化學品。
該項目涉及的甲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2)重大危險源
該項目201A儲罐區儲存單元、204甲液回收裝置區中間罐組儲存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工藝過程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該項目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等危險因素,還存在中毒、窒息、腐蝕、灼燙、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坍塌、噪聲、高溫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同時存在大風、地震、不良地質、洪水、酷暑、嚴寒、雷電等自然條件影響。
3)評價結論
一、項目危險度評價
通過對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該項目屬于化工建設項目。
2、該項目存在火災、爆炸等危險因素,還存在中毒、窒息、腐蝕、灼燙、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坍塌、噪聲、高溫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
3、預先危險分析:儲存單元物質特性及生產特點決定其具有較大的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高處墜落等危險特性,通過預先危險性評價,危險等級為Ⅲ,處在危險狀態,必須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保證其達到可接受風險。
4、該項目儲罐區的的外部安全防火距離,通過定量計算結果如下:
(1)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20m。
(2)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52m。
(3)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55m。
各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均不存在相應的敏感場所及防護目標。
5、該項目氯化亞砜屬于監控化學品。
6、該項目鹽酸、醋酸酐屬于易制毒危險化學品。
7、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8、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9、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0、該項目甲醇、乙酸乙酯屬于重點監管的化學品。
11、該項目涉及的甲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2、該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13、該項目201A儲罐區儲存單元、204甲液回收裝置區中間罐組儲存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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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