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分裝1.5萬瓶氧氣、1.5萬瓶氬氣、1.5萬瓶氮氣和1.5萬瓶混合標準氣項目
發布時間:2020-01-2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分裝1.5萬瓶氧氣、1.5萬瓶氬氣、1.5萬瓶氮氣和1.5萬瓶混合標準氣項目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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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8日,注冊資金200萬元。廠址位于進賢縣醫科大道以北、楊沙西路以西。公司主要從事環氧乙烷、殺菌劑的銷售工作。法人代表:盧賽兵。
2019年7月8日,經進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年分裝1.5萬瓶氧氣、1.5萬瓶氬氣、1.5萬瓶氮氣和1.5萬瓶混合標準氣項目統一代碼為:2019-360124-52-03-013919,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擬建地址在進賢縣民和鎮醫科大道以北、楊沙西路以西,項目總用地面積3600m2,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在進賢縣醫科園內建設“年分裝1.5萬瓶氧氣、1.5萬瓶氬氣、1.5萬瓶氮氣和1.5萬瓶混合標準氣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30m3立式液氧貯罐,30m3立式液氮貯罐、30m3立式液氬貯罐,購置液體泵、汽化器、匯流排、充裝鋼瓶等設備。產品市場主要針對進賢縣及周邊。
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澳源公司”)是一家于2015年10月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進賢醫療器械產業園原有年分裝4000噸環氧乙烷混合殺菌劑項目生產線,可分裝銷售環氧乙烷、二氧化碳鋼瓶。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占地27599.2m2,現有建構筑物占地面積8842m2。現有2個40m3環氧乙烷儲罐,1個30m3二氧化碳儲罐。環氧乙烷充裝間及環氧乙烷儲罐區前設置有不小于12×12m的回車場。
該項目采用國內的可靠的工藝生產技術,努力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產品質量,使該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并選用國內外較先進的生產工藝設備、較高的自控水平和良好的科研與檢測裝備,從而具備完善的生產環境,保證產品質量,使企業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該項目產品和原料中液氧、液氮、液氬被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年版)。該項目存在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電氣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等危險因素和有害物質、噪聲、高溫等有害因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等四部規章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77號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5號令的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預評價,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法規和標準、規范。
受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年分裝1.5萬瓶氧氣、1.5萬瓶氬氣、1.5萬瓶氮氣和1.5萬瓶混合標準氣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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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李家偉 |
報告審核人: |
夏長喜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蘇睿劼、謝寒梅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夏長喜、黃香港、謝寒梅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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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李家偉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8;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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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年分裝1.5萬瓶氧氣、1.5萬瓶氬氣、1.5萬瓶氮氣和1.5萬瓶混合標準氣項目
項目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醫科園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性質:擴建
法人代表:盧賽兵
項目投資:300萬元人民幣
占地面積:27599.2m2
項目總占地面積:3600m2
擴建的年分裝1.5萬瓶氧氣、1.5萬瓶氬氣、1.5萬瓶氮氣和1.5萬瓶混合標準氣項目擬選址于進賢縣醫科大道以北、楊沙西路以西,占地3600m2,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主要從事氧氣、氮氣、氬氣和混合氣的經營,預計年銷量氧氣、氮氣、氬氣、混合氣各1.5萬瓶,產品市場主要針對進賢縣及周邊。混合氣的充裝依托原有項目中的二氧化碳儲罐。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重大危險源情況分析
(1)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該項目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劇毒物化學品。
(3)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4)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5)《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根據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版)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物質。
(7)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出《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
2)工藝過程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該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包括火災、爆炸、電氣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中毒和窒息、高溫危害、粉塵危害、噪聲危害等。
該項目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及壓力容器爆炸。
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同時存在大風、地震、不良地質、洪水、酷暑、嚴寒、雷電等自然條件影響。
3)定性定量評價結論
一、項目危險度評價
1、預先危險性評價
運用預先危險性評價對選定的主要生產單元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進行分析,其結果表明項目的整體風險相對不高。多數單元的風險等級為I~II級,屬于安全的或臨界的。少數單元的部分危險為III級,其風險程度屬于嚴重的。其危險程度屬于嚴重危險的是充裝車間單元、罐區可能發生的火災危險。建設單位應對此的安全給予充分關注,采取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預防火災事故發生。3、預先危險分析:生產單元火災、爆炸、中毒的危險等級為Ⅲ級,發生的可能性為D級,風險等級為臨界的,必須采取措施控制風險。
2、危險度評價
通過危險度評可以看出,該企業危險化學經營的風險程度較低,液氮儲罐、液氬儲罐和氧氣充裝單元的危險度分值均在10以下,其危險度屬于低度危險。液氧儲罐的危險度分值為11,其危險度屬于中度危險。
3、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該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中的作業條件風險較低。在選定的4個單元中有關作業中,只有氧氣充裝作業中火災爆炸危險分值在為90,其危險程度屬于顯著危險。其余作業的危險度均在II級以下,即屬于可能危險和稍有危險的范疇,風險程度較低。
4)評價結論
該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包括火災、爆炸、電氣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中毒和窒息、高溫危害、粉塵危害、噪聲危害等。
該項目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及壓力容器爆炸。
該項目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主要包括選址的地質勘探情況;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布置的廠房與外界的距離;廠房結構、原料的儲存、設備布置,工藝、設施中的材質防腐蝕控制措施;設備的選型、安裝,防雷、防靜電及安全管理機構、設備、物料的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應在設計和施工、試生產時認真落實。
該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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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月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