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誠信實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不飽和聚酯樹脂生產建設項目
發布時間:2016-06-22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省新誠信實業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年產20000噸不飽和聚酯樹脂生產建設項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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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誠信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不飽和聚酯樹脂的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陳錦平,擬選址在上饒市鉛山縣工業園區內,屬化工集中區,占地面積約24355.6778m2,投資新建年產20000噸不飽和聚酯樹脂生產建設項目,廠址位于上饒市鉛山縣工業園區內工業七路以東、工業十九路以南、工業八路以西、鉛山大道以北。
本項目產品為年產20000噸不飽和聚酯樹脂。建設項目總投資3817.85萬元,全部為企業自籌,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817.85萬元,安全設施擬投入182萬元。
本項目使用的原材料有鄰苯二甲酸酐、順丁烯二酸酐、二甘醇、乙二醇、丙二醇、苯乙烯、對苯二酚,產品為不飽和聚酯樹脂。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辨識,其中原料鄰苯二甲酸酐、順丁烯二酸酐、苯乙烯、對苯二酚和產品不飽和聚酯樹脂屬于危險化學品。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1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5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危險化學品等領域七部規章的決定》(安監總局令第79號)的要求,該項目建成后運行前,項目單位應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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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 |
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黃香港、占偉、謝寒梅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占偉、謝寒梅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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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黃香港、占偉、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6年1月7日;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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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20000噸不飽和聚酯樹脂生產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江西省新誠信實業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企業法定代表人:陳錦平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擬建地點:上饒市鉛山縣工業園區內工業七路以東、工業十九路以南、工業八路以西、鉛山大道以北。
占地面積:24355.6778m2(合36.53畝)
項目投資:總投資385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850萬元,安全設施擬投入182萬元。
項目負責人:金建海
聯系電話:13575993666
編制可研單位:湖南化工醫藥設計院(工咨甲12220070017)
總圖繪制單位:九江石化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工咨乙11720070042)
本項目產品方案:不飽和聚酯樹脂:20000噸/a;
年操作時間:300天(7200小時)。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辨識,本項目原料、輔料、中間體、副產物和產品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包括:苯酐、順酐、苯乙烯、不飽和聚酯樹脂、對苯二酚。
2)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1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危險化學品等領域七部規章的決定》(安監總局令第79號),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
3)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高溫灼燙、腐蝕(化學)灼傷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粉塵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和中毒窒息,本項目初步設計時應重點關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的防護對策措施。
4)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未列入監控化學品名錄。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未列入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不存在劇毒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未列入高毒物品目錄。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1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未列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中的苯乙烯列入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企業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要求,加強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5)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6)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進行辨識,本項目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也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屬于允許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選址于上饒市鉛山縣工業園區內,屬于化工集中區。取得了項目備案批復,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2)本項目產品不飽和聚酯樹脂屬于危險化學品。依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1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危險化學品等領域七部規章的決定》(安監總局令第79號)的要求,該項目建成后運行前,項目單位應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3)廠址選擇符合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要求。本項目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相關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1)該項目地區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等自然條件經分析對該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2)通過危險指數法計算,本項目危險程度為中等,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50m。結合周邊環境及總平面圖可知,該項目生產、儲存裝置外部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存在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等);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等)和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低密度人員場所(單個或少量暴露人員)。
(3)建設項目與周邊環境敏感點距離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關于繼續實施山江湖工程推進綠色生態江西建設的若干實施意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要求。
4)生產車間、罐區、倉庫等生產區域裝置四周設有次干道,形成環形通道,并相互連接;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等單獨設置,分區明確、合理;各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 擬建項目的總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5)廠房和倉庫的層數、面積和廠區總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要求。廠房和倉庫建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
6)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4.5.6條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大于500m3時,宜設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應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本項目的循環(消防)水池總蓄水有效容積為576m3,建議設立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
7)根據《石油化工企業給水排水系統設計規范》第
8)江西省新誠信實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不飽和聚酯樹脂生產建設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國內有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9)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
(1)101生產車間單元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高溫灼燙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III級(危險的);其余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高溫灼燙危險等級為II級(臨界的)。
(2)電氣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觸電,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
(3)儀表自動控制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自動控制系統錯誤、自動控制系統運行不正常、自動控制調節裝置運行不正常危險程度為Ⅱ級(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4)給排水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中毒和窒息傷害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淹溺、機械傷害危險程度為Ⅱ級(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5)丙類倉庫、原料倉庫、備品備件倉庫子單元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車輛傷害、腐蝕灼傷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車輛傷害、腐蝕灼傷危險等級為II級。
(6)成品倉庫子單元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車輛傷害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車輛傷害危險等級為II級。
(7)貯罐區子單元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高處墜落、車輛傷害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其余高處墜落、車輛傷害危險等級為II級(臨界的)。
7)危險度評價結果:101生產車間一、204成品倉庫、201貯罐區的危險分值均大于15分,屬于高度危險; 202備品備件倉庫、203原料倉庫、205丙類倉庫的危險分值在10分以下,屬于低度危險。
三、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省新誠信實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不飽和聚酯樹脂生產建設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四、建議
1)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意見》(贛安監管二字〔2012〕178號)有關規定:“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由具有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化工石化醫藥專業甲級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
2)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標準和規程、規范的要求和審定的設計文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及本報告建議完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在建設中嚴把施工質量關,確保建設的安全順利,使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的規定得到落實。
3)建成后,建筑消防工程應由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并由消防部門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4)本項目投產以后,應定期監測作業場所有害物質濃度,并定期對接觸有害物質人員進行體檢。
5)本項目建成及運行后,應按規定要求由具有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對工程的防雷、防靜電設施及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及附件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設施有效。
6)根據工藝特點,加強職工上崗培訓,制定各項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生產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7)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以防突發性事故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按預定的方案進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事故。
8)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9)項目投產以后危險化學品的運量激增,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聘請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資質的單位的專用車輛承運,司機、押運員必須經培訓并持證上崗并遵守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法律、法規、規范,以確保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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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