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江縣龍山礦業有限公司峽江縣金江鄉王竹鉀長石礦露天開采整改工程
發布時間:201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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峽江縣龍山礦業有限公司峽江縣金江鄉王竹鉀長石礦露天開采整改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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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峽江縣龍山礦業有限公司峽江縣金江鄉王竹鉀長石礦露天開采整改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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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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峽江縣龍山礦業有限公司峽江縣金江鄉王竹鉀長石礦露天開采整改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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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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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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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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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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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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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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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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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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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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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9年7月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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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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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礦山電源、供配電系統以及排土場的場址與《安全設施設計》內容相符。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排土場、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等12個方面的74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不符合項有3項,占檢查項總數的4.1%,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峽江縣龍山礦業有限公司峽江縣金江鄉王竹鉀長石礦露天開采整改工程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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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