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地下開采
發布時間: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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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地下開采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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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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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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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位于崇仁縣290°方向直距約15km處,地理坐標:東經115°53′01″~115°53′47″,北緯27°48′38″~27°49′20″,行政區劃屬撫州市崇仁縣白陂鄉管轄。
2019年8月,礦山委托江西冶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設計。
《安全設施設計》于2019年8月29日通過了撫州市應急管理局組織的專家組評審,2019年10月21日以(撫應急非煤整改設審【2019】001號)文對該整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進行了批復。礦山采用平硐開拓,淺孔留礦法采礦,抽出式通風,地下開采生產規模為1.5萬t/a。開采標高+148~110m。
企業于2019年10月開始進行整改,完善有關安全設施并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簡稱:“贛安中心”)對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安全設施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2020年7月15日,評價單位評價小組到現場踏勘,此后多次到現場指導企業現場整改。
2021年1月,建設工程已按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建設完成,并于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下發會議紀要同意進行試生產工作,試生產以來各生產系統運行正常、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并對試生產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和完善。
2021年4月7日~8日,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組織專家對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竣工安全設施進行驗收,專家組提交了《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安全設施驗收意見》(以下稱《意見》),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針對專家組提出的現場不符合項進行了整改,隨后通過了專家組人員對整改情況的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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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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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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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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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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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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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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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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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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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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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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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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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1、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項目,委托江西省冶金設計院有限公司安全設施整改設計工作,施工的同時進行了安全設施施工,通過試運行,各項安全設施能正常使用,做到了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符合“三同時”建設程序要求。
2、通過對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開拓、開采、運輸、井下防治水與排水系統、通風系統、供配電、井下供水和消防、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總平面布置、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安全管理等12個評價單元進行安全檢查表評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均符合《安全專篇》及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安全管理適應聚源鎢礦的生產特點。評價“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等14大項,符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的有關要求,符合《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4、經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單元共檢查24項,均不構成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礦山不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項目驗收評價安全設施181項,其中,否決項15項,均符合要求;一般項166項(缺項8項),不符合項4項,不符合項占驗收檢查總項百分比為2.5%,小于5%。依據《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的安全設施驗收條件判定標準,符合驗收條件。
評價結論:江西松聚源礦業有限公司聚源鎢礦+110m中段整改工程項目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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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