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水廠路加油站新建項目
發布時間:2019-10-16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 |
項目名稱: |
水廠路加油站新建項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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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水廠路加油站新建項目于2018年1月15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現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贛安監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18]1920號),由哈爾濱天源石化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設計,江西大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加油站地處西湖區水廠路以南、大脊路以西、西桃花河以東。站內建成后設5個30m³承重儲罐,共有0#柴油儲罐1個,92#汽油儲罐2個、95#、98#汽油儲罐各1個。罐總容量為150m3,折算總容量為135m3,在二級加油站范圍內。站內設3臺北京三盈聯合石油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IC卡稅控燃油加油機,柴油槍2把,汽油槍12把。建成后加油站的經營項目是0#柴油和92#、95#、98#汽油的儲存與車輛加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55號(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正)《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5號令(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完成并成功試運行一段時間后,企業應對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以判斷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對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的符合性,并檢查相關安全配套設施“三同時”的有效性。 受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新建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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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黃伯揚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冠、黎余平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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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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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黃伯揚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9.1.14勘察現場、搜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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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水廠路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物質的量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通過本報告分析,可以知道本項目投入經營后仍將面對多種危險因素,如火災、爆炸,電氣傷害、車輛傷害、噪聲等危險有害因素。而項目最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對此加油站全體員工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防護意識。 3、項目公用工程能夠滿足安全經營的基本需要。 4、采用檢查表評價法進行加油站安全評價,結論為基本符合要求。 5、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檢測報告和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加油站能夠符合安全規范要求。 6、改建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三同時”審批,安全設施按照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 7、項目在外部防火距離、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設施和措施能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電氣防爆防護、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安全設施建立有效。 8、該工程的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在選定的3個單元中可能出現一般危險作業環境有二個單元,且一般危險作業環境的出現均由物料的危險程度所決定,而其余單元的作業均在稍有危險范圍,作業條件相對安全。 9、危險度評價油儲罐區得分為9分,為Ⅲ級,屬低度危險。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10、加油站設置了安全領導小組,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機構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經營管理處于正常有序開展范圍。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水廠路加油站的安全設施和措施在正常經營過程中能夠滿足安全經營的條件,消防設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內,安全管理能夠滿足正常安全經營的需要,完成整改具備安全驗收的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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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