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董豐加油站(普通合伙)
發布時間:2024-11-21
| 上高縣董豐加油站(普通合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公司名稱: | 上高縣董豐加油站(普通合伙) | ||
簡介: | |||
上高縣董豐加油站(普通合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錦江鎮董豐村18號,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主要經營0#柴油和(92#、95#)汽油,企業類型為普通合伙企業,以下簡稱“該加油站”。 站內建筑、設備為自有,設有4個臥式埋地油罐,其中50m3的92#汽油罐1個、50m3的95#汽油罐1個、50m3的0#柴油罐2個,油罐總容積200m3,柴油折半計總容積為150m3,為二級加油站。 該加油站已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號:上應急危經(甲)字[2021]00001號,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2日,許可經營范圍:汽油、柴油。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鄭強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黃香港、鄭強、王波、王冠、檀廷斌、戴磷、周紅波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黃香港、鄭強、王波、王冠、檀廷斌、戴磷、周紅波 | ||
技術專家: | 秦賦江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鄭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10;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評價報告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加強對加油車輛的管理,車輛不能隨意從出口進入或由進口出去。 2、應做好鋼結構桿件除銹,涂刷防銹漆,清理屋面積灰、清通排水管等維修保養工作。 3、加油站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需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要求進行修改完善;并按預案中的要求組織員工學習,定期進行演練。 4、加油站應在油罐區、加油區和卸油口等處增設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風險告知牌。 5、建議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經營管理制度,加強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能教育。完善安全檢測、控制設施,進一步提高本質安全度,達到安全經營的目的。 6、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7、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范》繼續完善應急演練和記錄。 8、加強對變配電房及相關變配電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供變配電設備的安全有效穩定的運行。 9、加強對加油區現場的管理,防止外來加油及其他人員對加油站造成安全隱患或重大影響。 10、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繼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評價結論 1、該加油站為成品油零售企業,屬二級加油站; 2、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規定,該加油站加油區、油罐區的合并單元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3、該加油站危險度評價,油罐區為中度危險。由于加油站設置了液位監控儀、泄漏檢測儀等安全設施,危險性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4、由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的評價結果可以看出,該加油站在油罐區和卸油作業和加油區作業中存在一般危險。 5、該加油站不涉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該加油站平面布置、建筑結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7、該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齊全,執行情況良好,可以滿足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的需要。 綜合所述:該加油站達到安全生產經營的標準,符合經營和儲存危險化學品(汽油、柴油)的安全要求。 現場照片 左一:黃香港,右一:謝寒梅 | |||
提交時間: | 2024.11.21 |
0451終稿(已排)(4份膠裝終稿)上高縣董豐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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