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速實業開發有限公司昌銅高速銅鼓北加油站
發布時間:2024-11-26
| 江西高速實業開發有限公司昌銅高速銅鼓北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公司名稱: | 江西高速實業開發有限公司 | ||
簡介: | |||
江西高速實業開發有限公司昌銅高速銅鼓北加油站(以下簡稱“該加油站”)是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的企業,加油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銅鼓縣溫泉鎮鳳山,主要經營0#柴油和92#、95#汽油。該站設有5個埋地雙層油罐,其中40m3的0#柴油油罐3個、40m3的92#汽油油罐1個、40m3的95#汽油油罐1個,油罐總容積200m3,柴油折半計總容積為140m3,為二級加油站。 該加油站產權為江西贛粵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所有,江西贛粵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江西高速實業開發有限公司簽署“服務區加油站特許經營權的租賃協議”,租賃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見租賃協議附件。 該加油站已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號:贛宜危化經字[2018]400205號,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7日,許可范圍:汽油、柴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45號令)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79號令)的規定要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后,經營單位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鄭強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謝寒梅、黃香港、鄭強、王波、王海波、戴磷、周紅波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檀廷斌、謝寒梅、黃香港、鄭強、王波、王海波、戴磷、周紅波 | ||
技術專家: | 秦賦江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鄭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11;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評價報告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由于服務區與加油站緊鄰,社會車輛及人員活動較多,應加強對加油車輛及人員的管理,引導加油車輛進出加油站,同時謹防有人員在爆炸危險范圍內有抽煙等使用明火行為。 2、應做好鋼結構桿件除銹,涂刷防銹漆,清理屋面積灰、清通排水管等維修保養工作。 3、加油站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需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要求進行修改完善;并按預案中的要求組織員工學習,定期進行演練。 4、加油站應在油罐區、加油區和卸油口等處增設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風險告知牌。 5、建議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經營管理制度,加強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能教育。完善安全檢測、控制設施,進一步提高本質安全度,達到安全經營的目的。 6、加強對變配電房及相關變配電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供變配電設備的安全有效穩定的運行。 7、加強對加油區現場的管理,防止外來加油及其他人員對加油站造成安全隱患或重大影響。 8、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繼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隨著服務區內設備設施的增多,可能增加加油站的外部安全風險,加油站應加強和服務區的聯系,與服務區簽訂安全協議,并組織聯合應急演練。 評價結論 1、該加油站為成品油零售企業,屬二級加油站; 2、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規定,該加油站加油區和成品油罐區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3、該加油站危險度評價,油罐區低度危險。同時加油站設置了液位儀、測漏儀、滅火器材等安全設施,制定了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將危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4、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結果,該加油站在油罐區卸油作業和加油區作業均屬于一般危險。 5、加油站各項綜合安全檢查符合要求。 6、該加油站平面布置、建筑結構、消防、安全設施等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7、該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較為齊全,執行情況良好,可以滿足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的需要。 綜合所述:該加油站達到安全生產經營的標準,符合經營和儲存危險化學品(汽油、柴油)的安全要求。現場照片
左一:檀廷斌,左二:鄭強 | |||
提交時間: |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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