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
發布時間:2024-01-17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 | |||||||||||||||||||||||||||||||||||||||||||||||||||||||||||||||||||||||||||||||||||||||||||||||||||||
項目名稱: | 安全現狀評價 | |||||||||||||||||||||||||||||||||||||||||||||||||||||||||||||||||||||||||||||||||||||||||||||||||||||
簡 介: | ||||||||||||||||||||||||||||||||||||||||||||||||||||||||||||||||||||||||||||||||||||||||||||||||||||||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05日,注冊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長江大道99號,法定代表人為潘斌。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食品添加劑生產,藥品委托生產,新化學物質生產,飼料添加劑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在許可有效期內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和許可期限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一般項目: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等許可類化學品的制造),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食品添加劑銷售,飼料添加劑銷售,機械設備銷售,儀器儀表銷售,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新材料技術研發,數據處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屬于上海聯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原規劃化工集中區),該企業在役危險化學品裝置為24t/a維生素E琥珀酸酯鈣鹽、12t/a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375t/a丙酮酸鹽系列、17t/a5-磷酸吡哆醛生產裝置及其公用輔助設施。該裝置已于2021年2月經過安全竣工驗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根據驗收評價報告,在役裝置產品產能維生素E琥珀酸酯鈣鹽24t/a、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2t/a、丙酮酸240t/a、丙酮酸鈉105t/a、丙酮酸鈣15t/a、丙酮酸鉀10t/a、丙酮酸肌酸鹽5t/a、5-磷酸吡哆醛17t/a、香蘭素胺硬脂酸鹽5t/a、三甲基丙酮酸20t/a、磷酸二氫鈉系列鹽類(磷酸廢水副產物)30t/a。在役裝置布置于現有102生產車間和104甲類車間,現由于市場原因,企業決定停止丙酮酸肌酸鹽、香蘭素硬脂酸鹽、三甲基丙酮酸、丙酮酸鈣的生產,并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辦理報停手續,其余正在運轉的裝置正常生產,運行良好。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首次取得了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21]1118號,現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為維生素E琥珀酸酯鈣鹽(24t/a)、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2t/a)、丙酮酸(240t/a)、丙酮酸鈉(105t/a)、丙酮酸鈣(15t/a)、丙酮酸鉀(10t/a)、丙酮酸肌酸鹽(5t/a)、5-磷酸吡哆醛(17t/a)、香蘭素胺硬脂酸鹽(5t/a)、三甲基丙酮酸(20t/a),有效期為2021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18日取得了安全標準化三級企業證書,編號為贛(宜)AQBWⅢ0507,有效期至2025年1月17日。 2023年11月,企業根據《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贛應急字〔2021〕190號)的要求,對在役裝置進行了自動化提升改造升級,企業委托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該改造設計方案已經于2023年11月28日通過專家評審,詳見附件。企業計劃2024年年初開始陸續進行提升改造安裝工作,由于時間關系目前企業難以完成自動化改造,故企業已作出承諾,承諾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動化提升改造施工及現場驗收,見附件。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現有員工195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45人,生產及輔助生產150人。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7人已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公司現配備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特種設備管理人員(2人)、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4人)、電工(3人)、熱切割及焊接作業(4人)、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3人)等共16人次,特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所涉及的物料有維生素E琥珀酸酯、醋酸鈣、甲醇、聚乙二醇、對甲苯磺酸、氯化鈉、乙酸乙酯、乙醇、維生素B6、對氨基苯乙醚、氫氧化鈉、硫酸、高錳酸鉀、硫酸錳、五氧化二磷、磷酸、鹽酸、甲苯、活性炭、碳酸鈉、酒石酸、硫酸氫鉀、導熱油、碳酸鉀、維生素E琥珀酸酯鈣鹽、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丙酮酸、丙酮酸鈉、丙酮酸鉀、5-磷酸吡哆醛、磷酸二氫鈉系列鹽類(副產品)、二氧化錳、氧化錳、希夫氏堿、柴油(發電機用)、氮氣(壓縮的)、R22(制冷劑)等。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訂),屬于危險化學品有甲醇、甲苯、乙醇、乙酸乙酯、對氨基苯乙醚、氫氧化鈉、硫酸、鹽酸、五氧化二磷、磷酸、高錳酸鉀、硫酸氫鉀、柴油(發電機用)、氮氣(壓縮的)、R22(制冷劑)等。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涉及重點管的危險化學品有甲醇、乙酸乙酯、甲苯;該企業在役裝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 | |||||||||||||||||||||||||||||||||||||||||||||||||||||||||||||||||||||||||||||||||||||||||||||||||||||
報告審核人: | 王冠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王波、鄭強、謝寒梅、羅沙浪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王波、鄭強、謝寒梅、羅沙浪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王波、鄭強、謝寒梅、羅沙浪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3.10.11;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
評價報告: | ||||||||||||||||||||||||||||||||||||||||||||||||||||||||||||||||||||||||||||||||||||||||||||||||||||||
項目基本概況: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05日,注冊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長江大道99號,法定代表人為潘斌。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食品添加劑生產,藥品委托生產,新化學物質生產,飼料添加劑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在許可有效期內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和許可期限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一般項目: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等許可類化學品的制造),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食品添加劑銷售,飼料添加劑銷售,機械設備銷售,儀器儀表銷售,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新材料技術研發,數據處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屬于上海聯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原規劃化工集中區),該企業在役危險化學品裝置為24t/a維生素E琥珀酸酯鈣鹽、12t/a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375t/a丙酮酸鹽系列、17t/a5-磷酸吡哆醛生產裝置及其公用輔助設施。在役裝置整體項目2016年7月13日經萬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并取得《關于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90t/a醫藥保健類添加劑產品、49t/a醫藥中間體產品建設項目備案的通知》(萬發改投字[2016]50號),該項目分期建設,其中590t/a醫藥保健類添加劑產品(一期453t/a,如24t/a維生素E琥珀酸酯鈣鹽、12t/a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375t/a丙酮酸鹽系列、17t/a5-磷酸吡哆醛、5t/a香蘭素胺硬脂酸鹽、20t/a三甲基丙酮酸)于2018年3月取得了590t/a醫藥保健類添加劑產品、49t/a醫藥中間體產品(一期)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宜市?;椖堪苍O審字[2018]5號),并于2020年4月5日投入試運。同年,該公司為了更好的提高產品質量及達到環保要求,對廠區生產車間內的生產設備布置進行了優化調整及原設計中部分設計內容進行了調整,該項目丙酮酸鹽類產品中的丙酮酸銨(10t/a)考慮市場原因將取消不生產,其它產品及規模均未發生變更維持原設計,因此該公司又委托了原設計單位(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承擔了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工作,且通過了專家評審,并于2020年3月取得了590t/a醫藥保健類添加劑產品、49t/a醫藥中間體產品(一期)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宜市?;椖堪苍O審字[2020]5號),并重新投入試生產。2021年2月,該裝置經過安全竣工驗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根據驗收評價報告,在役裝置產品產能維生素E琥珀酸酯鈣鹽24t/a、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2t/a、丙酮酸240t/a、丙酮酸鈉105t/a、丙酮酸鈣15t/a、丙酮酸鉀10t/a、丙酮酸肌酸鹽5t/a、5-磷酸吡哆醛17t/a、香蘭素胺硬脂酸鹽5t/a、三甲基丙酮酸20t/a、磷酸二氫鈉系列鹽類(磷酸廢水副產物)30t/a。在役裝置布置于現有102甲類車間二和104甲類車間四,現由于市場原因,企業決定停止丙酮酸肌酸鹽、香蘭素硬脂酸鹽、三甲基丙酮酸、丙酮酸鈣的生產,并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辦理報停手續,其余正在運轉的裝置正常生產,運行良好。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首次取得了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21]1118號,現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為維生素E琥珀酸酯鈣鹽(24t/a)、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2t/a)、丙酮酸(240t/a)、丙酮酸鈉(105t/a)、丙酮酸鈣(15t/a)、丙酮酸鉀(10t/a)、丙酮酸肌酸鹽(5t/a)、5-磷酸吡哆醛(17t/a)、香蘭素胺硬脂酸鹽(5t/a)、三甲基丙酮酸(20t/a),有效期為2021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 2022年4月,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適應市場發展需求,擬投資6000萬元建設年產634噸藥用輔料、維生素類和醫藥中間體技改項目,該技改項目于2022年4月11日經萬載縣行政審批局備案,項目備案文號為:JG2204-360922-07-02-447182。本次技改企業擬新增8個產品,(1)101甲類車間一、103生產車間三新增硫辛酸生產線。(2)104甲類車間四新增苯磷硫胺、舒布硫胺、雙苯酰硫胺生產線;取消丙酮酸鉀、丙酮酸鈣、丙酮酸肌酸鹽、香蘭素胺硬脂酸鹽、三甲基丙酮酸生產線。(3)105甲類車間五新增維生素C棕櫚酸酯、維生素B2、核黃素磷酸鈉、維生素E琥珀酸酯生產線。該項目已經通過安全條件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目前正在建設中,不在本次現狀評價范圍。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上次取證以來于2023年3月委托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對其現有正在運行的裝置進行了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上述變更不涉及產品方案和產品規模變化,未對產品主要生產工藝進行變更,僅對車間個別輔助設備的布置及環保設備進行了移位替換或增減,該類變更均不屬于重大變更,詳見《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安全設施設計變更通知單》及附圖。 2023年11月,企業根據《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贛應急字〔2021〕190號)的要求,對在役裝置進行了自動化提升改造升級,企業委托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該改造設計方案已經于2023年11月28日通過專家評審,詳見附件。企業計劃2024年年初開始陸續進行提升改造安裝工作,由于時間關系目前企業難以完成自動化改造,故企業已作出承諾,承諾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動化提升改造施工及現場驗收,見附件。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18日取得了安全標準化三級企業證書,編號為贛(宜)AQBWⅢ0507,有效期至2025年1月17日。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區現建有2個車間,分別為102甲類車間二、104甲類車間四;5個倉庫(含堆場),分別為201丙類倉庫一、202丙類倉庫二、203甲類倉庫一(3個防火分區)、204甲類倉庫二(3個防火分區)、205固廢及空桶區;同時配套建設106公用工程車間(含變配電間、空壓制氮和冷凍裝置區)、301中控室(機修間)、302消防(兼循環)水池、303事故應急池、304污水處理池等公用工程,建設臨時辦公樓(板房)、臨時食堂(板房)、404門衛一、405門衛二等生活辦公設施。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現有員工195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45人,生產及輔助生產150人。企業采用公司、車間、班組三級管理形式。企業采用三班兩運轉制,年工作日300天。公司下設安全部、生產部、技術部、工程部、采購部、人事部、財務部、環保部等部門。公司成立了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各部門、車間負責人等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常設機構為安全部,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安全部配備有負責人1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人,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1人,車間、班組設有兼職安全員,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7人已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公司現配備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特種設備管理人員(2人)、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4人)、電工(3人)、熱切割及焊接作業(4人)、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3人)等共16人次,特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及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于2021年12月6日在宜春市應急管理局進行了備案登記,備案編號3609002021232,企業每年定期并對預案進行了演練,綜合演練次數不少于2次。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涉及重點管的危險化學品有甲醇、甲苯、乙酸乙酯;該企業在役裝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上次取證以來,未發生死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或多人中毒事故。
評價結論及建議: 1、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整改緊迫程度:
2、評價結論: 1)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腐蝕灼燙、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粉塵、噪聲、高溫等。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腐蝕灼燙。 2)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所涉及的物料有等。 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訂)的危險化學品有等。 3)對照《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號),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4)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666號令修改,2018年703號令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可以看出,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鹽酸、硫酸、甲苯、高錳酸鉀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2022年第8號修改)辨識,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高錳酸鉀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依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的規定,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物料的甲醇、甲苯、乙酸乙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9)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2020年第一號公告),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甲醇、乙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0)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依據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5〕7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2016年)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年)的通知》(應急〔2020〕84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應急廳〔2020〕38號)等規定,該企業在役裝置生產不涉及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 11)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的規定,該企業在役裝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2.2、安全生產條件 1)廠址及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1)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現有正在運行的裝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原規劃化工集中區),屬于萬載縣原規劃的化工集中區,選址符合當時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符合當時市縣的規劃和布局。 (2)企業對外部影響主要是甲醇、甲苯、乙酸乙酯等泄漏引起的火災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的影響。 (3)根據企業現役裝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周邊民居的衛生防護距離(100m)滿足要求;與周邊民居的安全防護距離(50m)滿足要求。 (4)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老企業,在役生產裝置均為現有裝置,不存在新建、改建、擴建,其廠前區、在役危險裝置及儲存設施均保持距錦江岸線距離大于200m。 (5)企業建構筑物與周邊企業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修改)等相關規范要求。 (6)該公司周圍環境無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地震烈度為Ⅵ度,地質條件好。 2)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基本符合規范規定,基本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3)建(構)筑物 廠內主要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該在役裝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無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水消防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作業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現有正在運行的裝置與生產相配套的供電、供水、供熱、冷凍、壓縮空氣等均能滿足生產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符合要求,安全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罐區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到位,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安全生產條件 2.3、定量分析結果 1)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企業在役裝置涉及危險化學品中甲醇、乙醇、甲苯、乙酸乙酯、高錳酸鉀、柴油等屬于重大危險源辨識范圍內物質。根據計算結果,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裝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單元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2)根據危險度評價方法,該企業在役裝置涉及102甲類車間二、104甲類車間四、203甲類倉庫一、204甲類倉庫二的危險度分級為II級,屬中度危險;其余單元的危險度分級為III級,屬低度危險。 3)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方法,該企業在役裝置的作業條件危險性均在“可能危險,需 要注意”和“稍有危險,可以接受”范疇,在役裝置整體危險性在可接受范圍內。 4)該企業風險級別為Ⅳ級,屬于一般風險(藍色風險),企業在役裝置處于輕度危險區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許的)。 5)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備了兼職救援隊伍,制定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了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 2.4、評價結論 綜上,江西聯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配套公輔設施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一致;自動化控制系統與設計一致并運行正常,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均已取證;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及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等滿足《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學歷、專業要求;企業制定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企業在役裝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2.5、建議 1)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2)企業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3)企業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使員工熟悉崗位危險因素,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4)企業應對新、改擴建項目及時辦理安全驗收手續。 5)企業在役產品5-磷酸吡哆醛生產過程涉及維生素B6與二氧化錳漿液進行氧化反應,根據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安全竣工驗收時均經辨識不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且根據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此反應的失控反應安全風險等級為I,屬可接受風險,可以采取常規的控制措施,并適當提高安全管理和裝備水平。建議企業在后續進行自動化提升改造時提高重視程度,條件允許下,可參照氧化危險工藝設置相應聯鎖控制措施。 6)企業應按國家和省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持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雙重預防控制體系,確保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100%投用。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相應規范要求,逐步完善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 | ||||||||||||||||||||||||||||||||||||||||||||||||||||||||||||||||||||||||||||||||||||||||||||||||||||||
提交時間: | 2024.1.17 | |||||||||||||||||||||||||||||||||||||||||||||||||||||||||||||||||||||||||||||||||||||||||||||||||||||
現場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