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
發布時間:2023-09-05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 | |
項目名稱 | 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 安全現狀評價 | |
簡 介 | ||
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由福建省冶金工業設計院編制開采設計,于2006年2月提交了《福建省沙縣湖源獅牯洞石灰石礦開采方案設計》,該設計于2006年3月通過原三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審查。設計獅牯洞石灰石礦采用平硐+斜坡道聯合開拓,布置+722m、+700m及+680m三個中段,中段高度20~22m。+722m中段于2009年7月13日通過了原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驗收(閩非煤驗收沙字〔2009〕4號),并于2009年8月7日首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2019年4月,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開始對+700m中段進行基建施工;2020年8月25日,贛安中心出具了《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沙縣湖源獅牯洞石灰石礦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并延續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閩)FM安許證字〔2020〕GY22號,有效期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 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采用地下開采,井下共布置有+722m及+700m兩個中段,采用平硐+斜坡道開拓,中段高度為22m。其中,+722m中段采用平硐開拓(現已回采完畢,僅利用+722m回風平硐回風),+700m中段采用斜坡道開拓。地面按照設計利用東北側現有的PD1平硐口作為主運輸硐口(標高+721.8m),利用PD2作為回風硐口及第二安全出口(標高+723.64m);井下中段間采用通風行人天井貫通;人員、設備及礦石運輸均通過PD1平硐口進出。PD1平硐口與PD2平硐口相距約110m,大于30m;且PD2平硐口、PD1平硐口和工業場地標高均高于最高洪水位1m以上。+700m中段東側布置一個回采工作面,按照設計采用淺孔房柱采礦法開采;在+700m中段東側布置有一處進工作面(采準切割工程)。 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按照設計采用對角單翼抽出式通風系統,PD2回風平硐口安裝一臺K40-8-№18型無駝峰礦用節能風機,同時配備了一臺相同型號的電機,并配備有快速轉換裝置;該風機參數:風量25.0~54.5m3/s,全壓138~637Pa,電機功率37kW,與設計一致。該型號風機風量、風壓均能滿足設計要求,且滿足井下通風需求。新鮮風流從PD1平硐口進入,經斜坡道及中段運輸平巷到達采場工作面,污風由采場經回風巷道匯集到+722m標高的回風平硐排出地表。 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采用平硐+斜坡道開拓;其中,+722m中段采用平硐開拓,中段水可沿平硐底板水溝直接排出地表。+700m中段采用斜坡道開拓,按照設計采用機械集中排水方式進行排水,已在+700m中段東南側平巷最低標高+695.21m處布置一處容量約為230m3的巷道型水倉。井下+700m中段水泵硐室內安裝三臺同型號離心泵作為排水泵。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胡永志 |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胡永志 | |
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胡永志、李昌魁、許玉才、黃伯揚、方忠業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胡永志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7.12~2023.9.5 安全現狀評價 | |
評價報告 | ||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 該礦成立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較健全,且能在生產過程中貫徹執行;技術資料較為齊全。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到位,相關人員經過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能按要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并做到專款專用。該礦山不存在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各功能區域劃分較為明確,只要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地下爆破震動、爆破沖擊波不會對地表建(構)筑物造成影響。總平面布置符合規定要求。礦山錯動范圍內無需要保護的重要建(構)筑物。礦山開采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該礦井開采技術資料較齊全。礦井、中段具有兩個安全出口。選用的采礦方法、開采順序、井巷支護形式及支護質量、頂板管理、防墜措施符合規定要求,采礦工藝適應礦巖的賦存條件。井巷斷面能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施、設備的安裝、維修及施工需要。采掘系統安全性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采用對角單翼抽出式通風系統,主通風機滿足生產需求。礦山通風設施較為完善,布局合理。礦井供風量能滿足礦井生產需要,礦井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未超過標準規定。礦井的通風管理制度較健全,圖件資料較完善。礦井通風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礦山爆破作業能按爆破說明書進行,未發現違章現象。井下無貫通作業和相鄰平行作業工作面,采場上部地表無住宅區,無其它重要建(構)筑物,爆破振動、爆破沖擊波、個別飛散物不會對人員及地表建(構)筑物構成威脅。爆破安全管理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繪制有《消防、防塵系統圖》,制定有《消防防火管理制度》。礦井防塵、消防并用一套供水系統。井下沒有火區。礦井防塵與防滅火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地面安裝兩臺變壓器分別供地面和井下電氣設備用電,符合規范要求。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安裝、保護措施符合要求,井下重要場所有安裝通訊設施,照明設施符合要求。 礦區地表水自然排泄條件好,工業場地可自流排水。井下采用平硐+斜坡道井開拓,采用機械集中排水方式進行排水,在+700m標高設置一處水倉,配有3臺離心泵。 井下采下礦石采用裝載機裝車、慢速自卸車汽車運輸。地面采用慢速汽車運輸,運輸道路的坡度、寬度、轉彎曲率半徑能滿足運輸要求。該礦山運輸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已制定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有毒有害氣體管理制度,能按規定要求為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鑿巖、裝礦作業時主要采取濕式鑿巖和佩戴防塵口罩等個體防護措施,并對粉塵作業點進行了檢測,粉塵、噪聲未超標。符合規定要求。 礦井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目前已經建設完成,并經驗收合格。目前礦山的“礦井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礦井壓風自救系統”、“礦井供水施救系統”、“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礦井通訊聯絡系統”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已經投入使用。 依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通過對文件資料的審核、現場檢查、抽樣調查、現場詢問的方式進行評分,并核實評價期間內安全績效,得出評價結果。 按百分制評價得分為68.0分;在評價期間(2022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內未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該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得分及安全績效均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要求。 沙縣湖源石灰石礦場安全現狀能滿足《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及《福建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方案》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