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定性、定量評價結果得出: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等有關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有倉儲的高氯酸鉀、氯酸鉀、鋁粉、鋁鎂合金粉、硫磺、鈦粉、硝酸鉀、硝酸鋇屬于危險化學品。 2、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涉及的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特殊化學品辨識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18年703號修訂)(國務院令第445號),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未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及《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2020]第52號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未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原國家安監總局等10部門公告(2015年第5號,2015年版)的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未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判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未涉及高毒物品。 根據公安部編制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辨識,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涉及的高氯酸鉀、氯酸鉀、鋁粉、鋁鎂合金粉、硫磺、硝酸鉀、硝酸鋇為易制爆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對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2013年完整版)》對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進行辨識,氯酸鉀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涉及的氯酸鉀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5、針對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危險物質儲存和經營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企業采取了相應安全措施,防雷設施等及時進行了校驗,設備設施運行正常和在安全監控掌握當中,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總體危險有害因素和風險程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公司的公用工程、安全設施能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6、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能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企業建有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置有安全管理人員并經過培訓,具有安全管理知識。操作人員培訓情況正常,操作有日常安全記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制度正常運行。 7、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中101#倉庫(乙類)、102#倉庫(甲類)、103#倉庫(甲類)、104#倉庫(丙類)單元火災、爆炸、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的危險都屬“可能危險,需要注意”,作業條件相對安全。 8、運用危險度評價法對該宜春市勝安煙花爆竹原材料銷售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進行評價和分級,結果為: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中102#甲類倉庫、103#甲類倉庫危險等級為Ⅱ級,屬于中度危險;101#乙類倉庫、104#丙類倉庫危險等級為Ⅲ級,屬于低度危險。 9、通過安全表檢查法分析得出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在證照、制度及設備條件等滿足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 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宜春市勝安煙花爆竹原材料銷售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儲存經營現狀符合儲存和經營高氯酸鉀、氯酸鉀、鋁粉、鋁鎂合金粉、硫磺、鈦粉、硝酸鉀、硝酸鋇的安全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