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
發布時間: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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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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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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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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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4日,前身為國營分宜縣大崗山鎢礦,2007年由省屬國有企業江鎢控股集團公司收購50%股份,2009年江鎢控股集團公司股權增至70%。該礦位于分宜縣城西南35公里。公司注冊資本540萬元,屬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為鎢礦采選及礦產品銷售,設計年產鎢精礦1523噸,鉬精礦594噸,鉍精礦212噸。法人代表王正友,企業現有職工人數554人,其中技術管理人員58人。
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擁有一支專業技術全面的技術管理隊伍和技能熟練的工人隊伍,積累了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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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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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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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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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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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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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朱小華、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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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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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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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朱小華、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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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19.6.25;
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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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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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危險化學品:氰化鈉、硫酸鈉、硫酸。
評價結論:
1、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企業。
2、公司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儲存、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中,氰化鈉為劇毒品,且屬于國家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及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
3、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按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評價,各單元危險性為“一般危險”,相對比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4、參照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單位現場檢查表檢查評價,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符合儲存、使用的安全要求。
5、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安全設施檢查表檢查評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氰化鈉安全設施、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6、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場所在平面布置、建筑結構、消防、防護設施等方面基本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7、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基本齊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良好,基本上可以滿足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的需要。
8、對于本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企業應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分宜珠江礦業有限公司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項目,企業應結合整改意見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使現場條件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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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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