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9-07-21
單位名稱: |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簡 介: |
||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是由浙江富陽山水置業有限公司收購原宜昌樹脂廠而組建的一家民營企業,成立于2007年5月,公司于2008年搬遷至枝江市董市鎮姚家港,現有員工352人,其中高、中級職稱80余人。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52人。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是湖北省100家重點企業和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單位。公司系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山水牌”聚氯乙烯糊樹脂為湖北省優名牌產品,擁有2項發明專利和10多項實用新型專利。通過了質量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湖北省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工作方案》(鄂政發〔2018〕24號)工作要求,及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與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的《湖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任務清單》,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被列為搬遷整改企業,預計將于2020年底遷入規劃的化工園區內。
該公司主營聚氯乙烯糊樹脂、燒堿、液氯、鹽酸的生產銷售,裝置生產能力:聚氯乙烯糊樹脂(EPVC)3萬噸/年、燒堿(100%NaOH)3萬噸/年、液氯5000噸/年、鹽酸5000噸/年。受市場因素及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迅速開展湖北長江經濟帶沿江重化工及造紙行業企業專項集中整治行動的通知》(鄂辦文【2016】34號)及《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化工產業專項整治及轉型升級的意見》(宜府辦發【2017】15號)精神,公司EPVC生產裝置(含乙炔裝置、聚合裝置)于2018年6月即開始停止生產,現處于停產狀態。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姜威 |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姜威 |
|
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姜威、檀廷斌、占偉、謝寒梅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姜威、占偉、周紅波 |
|
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姜威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6.17~2019.7.;
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評價報告: |
||
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通過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得知,本評價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腐蝕、電危害、機械傷害、灼燙、高處墜落、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物體打擊、淹溺、毒物、噪聲、高溫等。
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該公司該廠已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該廠涉及的電解工藝屬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該公司涉及的氯、氫屬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廠生產的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該廠涉及的氯屬于劇毒化學品。
二、安全生產條件
1、運用安全檢查表發對該廠的外部環境及平面布置、工藝裝置、儲運設施、公用工程、兩重點一重大、特種作業及安全管理方面進行了綜合檢查評價,存在的不合格均已整改。
通過對該項目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計算,個人風險值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3×10-7)約為760m,(≤1×10-6)約為510m,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均無響應的敏感目標。社會風險曲線部分落在在盡可能降低區,企業應采取安全措施降低風險。
2、企業成立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了較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制訂了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領導安全意識較強,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注重提高員工素質,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企業成立了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己備案,同時定期組織進行了消防及應急救援演練。
4、該項目涉及到的特種作業工種包括高壓電工、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氣作業、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登高架設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及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該廠配備了部分工種的特種作業人員,高壓電工、低壓電工作業、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及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均持證上崗。防爆電氣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等作業聘請外施隊負責,存在一定安全風險,企業已明確加強安全管理。
5、自2016年5月取證以來,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在生產范圍、生產場所、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等方面未發生重要改變。生產裝置運行良好,各設施設備性能穩定,安全設施、措施運行有效,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無重傷及以上事故。
三、評價結論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現狀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條件。
四、建議
1、在本次安全評價工作后,企業進行的任何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進行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審批;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該項目生產涉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鍋爐、起重設備、廠內車輛等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都必須嚴格遵循《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相關法規、標準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3、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八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安全性能檢驗和能效測試。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企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在本次安全評價工作后,企業的特種設備應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要按國家要求定期進行檢驗;
(2)新增的特種設備要有具備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4、有毒可燃氣體探測器的管理應由專人負責。責任人應接受過專門培訓,負責日常檢查和維護。應對有毒可燃氣體探測器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必要時進行維護。每周按動報警器自檢試驗系統按鈕一次,檢查指示系統運行狀況。每兩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涉及安裝在高處的檢測器,檢查周期可適當延長,但需保證正常運行。每半年用標準氣體對氯氣檢測報警器進行檢定,觀察報警情況和穩定值,不滿足要求時應修理,并作好檢測記錄。
5、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置原則》以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總局40號令)要求,切實加強氯、氫氣的管理。
6、加強安全設施、安全連鎖、報警裝置、安全通訊設施、防觸電設施、防灼傷沖淋設施等設備的維護、更新工作,做到責任到人,落實每天、每周、每月定期檢查制度,建立安全設施卡,標明責任人、檢查人、檢查日期和設施狀態。
加強對鍋爐的管理及事故預防,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定期檢驗泄壓裝置,保證有效可靠;
(2)定期檢驗維護設備,保持設備運行良好;
(3)保證各檢測儀表、報警聯鎖裝置完好可靠;
(4)嚴格執行、建立鍋爐巡視制度,定時檢查登記運行情況;
(5)作業時加強檢查確認,防止誤操作。
7、加強對公司壓力容器的管理及事故預防,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應嚴格按照相關規程要求設置泄壓裝置;
(2)各種壓力容器的安全閥、爆破片應定期效驗或更換,確保靈敏可靠,并定期效驗;
(3)各種儲罐的壓力表、液位計、調壓閥等均應靈敏可靠。并定期效驗;
(4)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檢驗壓力容器,并加強日常維護;
(5)各種鋼瓶和儲罐內儲存的物質應在規定的范圍內,不得超裝;
(6)加強壓力容器現場環境管理,易燃可燃介質的壓力容器周圍不準放可燃物,并控制明火。
8、加強液氯充裝的管理,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充裝人員資質及培訓。液氯鋼瓶充裝人員必須市級以上質檢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2)事業部必須每月對充裝人員進行培訓(氯氣性質、氣瓶基本知識、安全操作規程、危險因素和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并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3)液氯充裝區域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及應急防護器材,并保持完好備用。
(4)運輸車輛必須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
9、堅持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0、進一步完善本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包括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著重加強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各類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的建立。并不斷根據實際生產情況修改完善,以更符合該項目實際情況,更加實用、有效。
11、健全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體系:依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并定期組織演練。還應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事故和其它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1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13、應從以下方面完善安全警示標志。
①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儲存設備設施及公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②設備、管線應按有關標準的規定涂識別色。
14、該公司生產場所、儲罐區、倉庫儲存有大量易燃、有毒化學品,且儲量較大。該項目已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應參照重大危險源的相關管理要求,對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該公司還應在以下方面特別重視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①應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制訂嚴格的危險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及運輸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合理安排生產,盡量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量,以降低發生事故的機率和危險有害程度。
②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
③危險化學品運輸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并按照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制訂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15、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廠內交通實行管制,必要路段設置限高、限速牌,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生產場所、作業點的緊急通道和出入口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6、生產過程中散發的塵、毒應嚴加控制,以減少對人體和生產設施造成的危害。公司應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定期進行空氣檢測,確保作業場所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對超限值的應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治理。
17、電氣設備的設計、購置、安裝、使用、修理和改造都必須嚴格遵循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電氣安全應以防觸電、防電氣火災、防靜電和防雷擊為重點。
18、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處理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19、該項目工藝管道中的介質存在高溫、腐蝕、有毒的特點,各裝置在運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墊片腐蝕、基礎腐蝕、管道滲漏等問題,應加強工藝巡檢,加強現場管理,做好備品備件管理,一旦發現跑、冒、滴、漏現象立即進行檢修。
20、廠區內吊裝、動火、動土、登高、設備檢修等作業必須符合AQ3021~3028-2008標準(八大作業規程)的要求,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21、該公司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后果承擔責任。
|
||
提交時間: |
2019年7月21日 |
上一篇:
玉山縣協贏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下一篇:
興山縣人民醫院液氧供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