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露天開采
發布時間: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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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露天開采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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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露天開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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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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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成立于 2005年09月14日,法定代表人為周建兵,礦區面積0.032km2,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生產規模為10.5萬噸/年。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位于豐城市筱塘鄉崗前村,企業性質為個人獨資企業。
礦山于2012年4月20日取得了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于 2015年4月20日和 2018年4月20日取得了原豐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延期換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贛)FM 安許證字[2015]FCS003,有效期:2018年4月20日至 2021年4月1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為了延期換證,特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贛安中心)對該采石場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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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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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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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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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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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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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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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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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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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黎財榮、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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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2月6日現場查看收集將被,12月完成評價報告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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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露天開采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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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有害因素有:
1)開采過程中存在:火藥爆炸、觸電、滑坡泥石流、坍塌、容器爆炸、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火災、放炮、物體打擊等11類危險因素,火藥爆炸、滑坡及泥石流、坍塌、高處墜落、放炮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加強礦山管理,并須做好重點防范措施,為今后工作中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其它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在工作中需注意。
2)開采過程中存在:粉塵、噪聲、高溫、振動等危害因素。礦山應重點加強粉塵危害因素防治。
3) 評價項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凍)、大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因素。礦山對雷電等自然災害應引起重視。
4)礦山不存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中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2、評價結論
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建立了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達到了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要求。
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應認真考慮本報告中分析的危險、有害因素,積極落實所提出的各項預防對策措施和建議,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規程要求進行完善,提高礦山的本質安全程度,實現安全生產。
綜上所述: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露天開采設備、設施和場所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規定,礦山的安全設施和設備符合相關規定,作業現場符合設計要求,豐城市筱塘鄉烏龜嶺采石場露天開采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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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