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預拌混凝土生產線項目
發布時間:2020-01-2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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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預拌混凝土生產線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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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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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4日,屬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港東大街白水湖電排站。法定代表人:彭偉,注冊資本:壹仟萬元整。經營范圍:預拌混凝土生產、銷售以及水泥制品制作和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目前在役的裝置為兩套環保型預拌混凝土生產線,可年產90萬m3JS4500環保型預拌混凝土(以下簡稱該項目)。
該項目于2015年8月18日由南昌城建置業有限公司(與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隸屬于南昌城投集團所屬的南昌城建集團)于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貿易發展局立項,并取得《關于南昌城建置業有限公司預拌混凝土生產線項目立項的批復》(洪經經計字[2015]75號),2016年7月建成投產,交付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運行,由于企業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不足,未及時辦理項目安全“三同時”等相關程序。
受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預拌混凝土生產線項目的安全現狀評價工作,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成了評價組,對委托方生產裝置的運行及其安全管理進行充分了解后,充分查找了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種類和程度;對存在的問題,評價組成員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員進行了及時的溝通,并提出了改進建議。評價組按照《安全評價通則》的要求,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采用合適的安全評價方法,編制完成了本安全評價報告,為委托方安全生產技術與安全生產管理決策及應急管理部門實行安全監察提供技術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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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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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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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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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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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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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謝寒梅、蘇睿劼、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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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黃香港、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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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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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謝寒梅、蘇睿劼、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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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11.9~2020.1.21;
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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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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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8.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預拌混凝土生產線項目存在車輛傷害、機械傷害、高處墜落,此外還存在觸電、物理爆炸(容器破裂)、物體打擊、泄漏淹埋、淹溺及噪聲、火災、中毒與窒息、高溫熱輻射、粉塵等危險、有害因素。
2、該公司應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是車輛傷害、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粉塵。
二、安全生產條件
1、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符合規范規定,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2、建(構)筑物
建(構)筑物耐火等級、防火分區、泄壓面積等符合要求,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3、工藝及設備、設施
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
4、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配備了勞動防護用品,作業場所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5、安全管理
該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結合自身情況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實際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了職工教育培訓制度,將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同時,公司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評價結論
1、安全現狀評價結論
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預拌混凝土生產線項目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2、建議
1)該公司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切實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保證整改資金到位,及時消防或控制隱患,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2)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3)企業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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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