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380噸女貞醛、樟腦油、β-蒎烯系列產品、3100噸二氫月桂烯、2000噸二氫月桂烯醇項目
發布時間: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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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1380噸女貞醛、樟腦油、β-蒎烯系列產品、3100噸二氫月桂烯、2000噸二氫月桂烯醇項目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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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380噸女貞醛、樟腦油、β-蒎烯系列產品、3100噸二氫月桂烯、2000噸二氫月桂烯醇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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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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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3月25日
注冊地址: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工業園區4號路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振華
項目投資:2000萬元
總圖設計單位:江西省化工設計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安全生產條件許可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受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廠區現有設備設施的安全現狀評價,并于2018年10月組成項目組對企業提供的技術資料及相關管理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和現場勘察,尤其是對本項目存在的火災爆炸、中毒腐蝕等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充分地分析。在根據委托方提供的基本情況分析的基礎上,項目組按有關要求劃分了評價單元,并對項目組各成員進行了分工,將設備、工藝、職業衛生防護、周邊環境、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日常安全管理、從業人員素質等方面的安全評價內容逐項落實到評價人員。對存在的問題當場和委托方的專門陪同人員進行了交流,并在現場核查工作結束后召開了由項目組全體人員和委托方的企業法人、主要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企業骨干參加的交流會,對現場工作過程中發現的不符合項與企業進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討。隨后,又多次到現場檢查安全對策措施的落實情況。
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的情況下,項目組運用現代安全理論和科學的評價方法對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及有害因素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然后綜合各單元的評價結果提出了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在此基礎上,項目組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安監管危化字[2004]127號)的要求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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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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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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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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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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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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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占偉、黎余平、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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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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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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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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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8.8;
主要任務: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380噸女貞醛、樟腦油、β-蒎烯系列產品、3100噸二氫月桂烯、2000噸二氫月桂烯醇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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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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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工業園A區
營業執照:913610277567900813
法人代表:周振華
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占地面積:21996㎡
安全生產許可證:(贛)WH安許證字【2006】0388
許可范圍:氫氣、α-蒎烯(1kt/a)、β-蒎烯(0.5kt/a)、樟腦油(80t/a)***
許可日期:2015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7日
項目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
年產1380噸女貞醛、樟腦油、β-蒎烯系列產品、3100噸二氫月桂烯、2000噸二氫月桂烯醇等系列產品。公司現有分餾裝置一、分餾裝置二(用于松節油原料、樟腦油粗品、杉(柏)木油粗品、女貞醛粗品、二氫月桂稀粗品、二氫月桂烯醇粗品的精制)以及1條二氫月桂烯醇生產線(包括101水合車間、102A加氫車間、102B制氫區域)。
項目建設內容:
本項目于2008年十月取得金溪縣發改委《關于利用松節油生產高附加值二氫月桂烯醇系列香料項目備案的通知》(金發改工【2008】16號),明確本項目新增年產二氫月桂烯3000噸、二氫月桂烯醇5500噸、β-蒎烯7100噸、輕油7700噸的建設項目規模。
應撫州市安監局建議,該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進行了在役化工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出具了相應的在役化工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報告,并得到了撫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設計診斷報告審查批復,根據設計診斷報告內容,該公司實際產能為α-蒎烯4500噸/年(中間產物)、β-蒎烯500噸/年、樟腦油80噸/年、蒎烷4500噸/年(中間產物)、二氫月桂烯3100噸/年、二氫月桂烯醇2000噸/年、女貞醛800噸/年。其中,因二氫月桂烯產品指標規格改變,產品產量出現細微差額,造成設計診斷報告中產品二氫月桂烯產量超出2008年的立項中所注明的3000噸產量100噸。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鍋爐爆炸、淹溺、其他傷害、噪聲與振動、高溫與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火災、爆炸是該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本項目涉及的原輔料為松節油、α-蒎烯、β-蒎烯、硫酸、醋酸、甲醇、磷酸、樟腦油、氫氣、液堿、女貞醛、二氫月桂烯、二氫月桂烯醇、蒎烷、鎳鋁合金催化劑等;涉及的產品為1380噸女貞醛、樟腦油、β-蒎烯系列產品、3100噸二氫月桂烯、2000噸二氫月桂烯醇等系列產品。
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屬于危險化學品有:松節油、α-蒎烯、β-蒎烯、硫酸、醋酸、甲醇、磷酸、樟腦油、氫氣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化工部第11號令)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可作為生產化學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學品)。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涉及的原輔材料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涉及氫氣、甲醇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生產工藝涉及加氫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三、評估結論:
1、危險度
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該公司生產過程中涉及有松節油、α-蒎烯、β-蒎烯、硫酸、醋酸、甲醇、磷酸、樟腦油、氫氣等危險化學品,無劇毒化學品物質。
(2)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該公司涉及硫酸屬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定,該公司無監控化學品。
(4)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該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化學品物質。
(5)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關于公布首、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該公司涉及氫氣、甲醇屬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6)根據《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性工藝安全聯鎖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贛安[2009]20號),該公司生產涉及加氫(氫化)危險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工藝。
(7)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該公司不構成了重大危險源。
根據以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原輔物料、實際操作等條件分析,可以確定項目工程中存在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鍋爐爆炸、淹溺、其他傷害、噪聲與振動、高溫與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火災、爆炸是該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2)定性、定量法評價結果
(1)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的規定,該公司生產、儲存裝置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方法適用于定量風險評價法,計算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10-5可容許風險(/年)10m,<310-6可容許風險(/年)35m,<110-5可容許風險(/年)50m,滿足要求。
(2)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在生產和儲存設施場所101水合車間生產作業、103A分餾裝置一生產作業、102A加氫車間作業、102B制氫區域作業、201罐區作業、205罐區作業、202乙類倉庫作業單元屬稍有危險等級;103B分餾裝置二作業、203丙類倉庫作業、204罐區作業、電氣作業、檢修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單元等單元屬一般危險等級。
(3)事故樹分析評價,可知外力破壞、違章作業、安裝質量、設備故障及腐蝕等因素構成了輸氣管線氫氣泄漏事故發生的基本因素。x1~x16的結構重要度系數最大,也就是說,外力破壞、違章作業、安裝質量、設備故障是造成管線氣體泄漏事故發生的最重要因素。
(4)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評價,鍋爐可能出現有安全閥不動作、爐體破裂的爆炸故障風險等級屬Ⅱ級,其他故障風險等級為Ⅲ級;變配電裝置、變壓器、高壓油開關、隔離開關和配電屏的火災或爆炸,電纜漏電故障屬于Ⅱ~Ⅲ級,其風險程度為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
(5)危險度評價,102A加氫車間、102B制氫區域、201罐區3個單元評價為Ⅰ級、屬高度危險;205罐區、101水合車間2個單元評價為級Ⅱ,屬中度危險;103A分餾裝置一、202乙類倉庫2個工序單元評價為III級,均屬低度危險。
(6)安全檢查表評價,總體上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但存在有部分生產車間、生產裝置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合要求情況,企業已即時進行整改,部分尚在整改中。
2、安全生產條件
1)廠址與廠外居民區、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該公司所在地選址(2004年建廠)符合國家規劃,與廠外公共設施、企業的防火間距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該公司廠址位于在已納入金溪縣化工產業集中區安全發展規劃范圍內,符合根據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進行生產。
2)總平面布置
總圖平面布置,廠內建筑、道路等總體上符合規范規定,均能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3)建(構)筑物
建(構)筑物經設計診斷整改后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加氫車間尚未整改完成),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總體上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本企業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工藝簡單,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機按要求選用了防爆或隔爆型電機。工藝管理,設備設施符合規范的要求。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設置相應消防供水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設施和器材及防護用品,對作業場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6)該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條件較好,周邊環境安全。廠區周邊環境能滿足相應規范、標準的要求。
7)該公司總平面布置、廠區道路安全可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8)該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藝和設備,工藝設備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建設安裝,設備選型與工藝、介質相適應,生產儲存設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運行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圍。
3、安全管理現狀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符合要求,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倉庫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符合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比較嚴格,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但現場檢查存在部分員工未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的違章現象。
3)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4)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對生產貯存場所、安全管理體系中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了整改,安全生產情況有了進一步的完善。
5)本公司延期換證三年以來,主要生產設施裝置中的蒸汽鍋爐已報停,燃煤導熱油爐改用生物質燃料,生產1車間改為水合車間,主要生產二氫月桂烯及二氫月桂烯醇等相關產品,且二氫月桂烯的水合生產工藝增加為2種,同時原二氫月桂烯車間改為中試車間,不再作為生產車間;原松節油罐區因不符合要求已停用,現松節油儲存在201罐區;分餾車間主要生產產品變更為女貞醛成品、樟腦油、β-蒎烯等主要產品。主要生產設施裝置根據生產產品的改變增設部分新設備設施,其余未發生基本改變。
6)安全生產許可范圍為氫氣、α-蒎烯(1kt/a)、β-蒎烯(0.5kt/a)、樟腦油(80t/a)***
4、評價結論
江西華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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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8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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