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市順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5噸甲基二磺酸鈉
發布時間:2021-01-15
評價報告名稱 |
井岡山市順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5噸甲基二磺酸鈉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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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井岡山市順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5噸甲基二磺酸鈉生產裝置于2008年10月建成并投入運行。項目基本組成有101生產車間、201危化品倉庫、202綜合倉庫一、203綜合倉庫二、301生物質蒸汽鍋爐房、305配電發電間等公用輔助設施。企業生產的產品甲基二磺酸鈉不屬危險化學品,生產中使用的原料有二氯甲烷、亞硫酸鈉,輔料有生物質顆粒鍋爐燃料、應急發電用0#柴油,副產品氯化鈉,其中二氯甲烷、0#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企業屬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2012年原安監管總局令第57號,2015年第79號令修正),以及原安監總局、公安部、農業部聯合公告《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2013年第9號),企業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5號令(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前,建設單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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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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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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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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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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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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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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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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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該項目主要存在火災、爆炸、中毒、雷擊、淹溺、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起重傷害、物體打擊、灼燙、窒息等危險因素,以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等有害因素。
2)主要危險物品
依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信部令第52號),該項目涉及的化學品中,無監控化學品。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05年國務院令第445號,2018年國務院令第703號),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該項目未涉及劇毒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該項目未涉及高毒物品。
對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完整版)》,該公司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3)依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2013年完整版)》,和浙江化安安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井岡山市順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噸甲基二磺酸鈉項目磺化反應化學反應安全風險研究與評估報告》,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4)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依據《危險理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生產裝置和儲存場所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5)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
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結果表明:
該生產項目磺化、蒸發、結晶、干燥、粉碎包裝單元存在火災、爆炸、中毒、觸電、燙傷的“一般危險”,鍋爐單元存在爆炸、觸電的“一般危險”,電氣單元存在火災、觸電的“一般危險”,其他危險源及存在的危險為“稍有危險”。 屬于可以接受的范圍。
6)危險度分析
危險度分析評價結果表明:從上表可以看出,該生產項目磺化反應、201危化品倉庫等評價單元危險等級為“Ⅲ”,危險程度為“低度危險”,屬于可以接受的范圍。
7)綜合安全評價結果
(1)該項目與周邊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與居住區距離大于500m,符合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對周邊環境無不良影響。
(2)該項目在總平面布置、建筑和結構、工藝和電氣等方面的設計和實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要求。
(3)針對存在火災,爆炸,中毒、觸電等危險、有害因素,該項目投入了較為有效的安全設備和設施,采取了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制定了適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及管理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
(4)該項目的儲罐、安全閥、壓力表等經有關機構檢測檢驗合格。現場檢查其安全設施完善有效,工況正常。
(5)該公司成立有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企業安全管理架構合理,形成了系統的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業的安全管理措施滿足企業安全生產要求。
(6)該項目針對評價組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進行了整改落實,工程的生產風險屬可接受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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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工作時間 |
2020.9.13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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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參加人員 |
李佐仁、翁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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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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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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